诫勉列入省机构编制督查新规 强化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力度

温州网 2018-11-13 07:53:49

  温州网讯 我省目前正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大对今年出台的《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办法》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在领导干部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据介绍,该《办法》是我省制定的首个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在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办法》在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等方面增加了一些新规定,尤其是针对机构编制管理刚性不足、制约手段不够等问题,将诫勉等列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出台的?督查对象包括哪些单位?

  答:机构编制管理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运用科学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进行的管理活动的总称。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为保障有关深化党政机构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我省出台了该《办法》。

  就我市而言,机构编制督查的对象是指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据统计,市本级的督查对象有500来家单位。

  记:《办法》对违规问题有什么新的强化处理举措?

  答:在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的处理方面,将诫勉、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提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的建议等列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受到诫勉的领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半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上,《办法》规定,因集体研究决定而导致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明确将由纪检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追究责任。

  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指督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促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规定,纠正、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的一项制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

  (三)上级党委、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机构改革及其他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四)党政机构限额、市县局级机构总量控制、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的执行情况;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六)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七)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执行情况;

  (八)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规定的执行情况;

  (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机构编制统计规定的执行情况;

  (十一)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其中新增的督查内容,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如“市县局级机构总量控制的执行情况”,通过设定市县局级机构的最高限额,明确机构设置的审批权限、程序,以局级机构的总量控制进而实现对领导职数的总量控制;还增加了“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规定的执行情况”等内容。

  记:《办法》在构建大督查体系方面作出了哪些制度安排?

  答:《办法》明确建立定期报告、综合约束、投诉举报等系列制度,形成环环紧扣、四位一体的督查体系,以大督查推动大落实。编办每年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编办报告有关事项,以上率下促督查。明确督查主体、程序、方式和结果运用,建立定期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机制,实施机构编制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并将监督检查列为重要内容,履职尽责抓督查。深化巡视、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核查“三大平台”建设,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巡视(巡察)、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等部门的联合督查、信息共享、综合约束和案件移送机制,借势借力强督查。深入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聘请机构编制监督员,畅通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10、来信来访三大渠道,切实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作用,互联互动共督查。

  记:市编办在贯彻落实《办法》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做好《办法》宣传工作。与媒体单位联合进行《办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以《办法》为内容的知识竞答;将《办法》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授课内容;在机关大屏播放《办法》宣传短片,切实提高《办法》知晓度。

  二是进一步梳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完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强化问题整改,逐步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

  三是进一步做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办法》将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了监督检查的内容,下一步继续加强实名制管理,严格编制使用计划审核,开展实名制系统改造升级,提升实名制数据质量,适时组织开展实名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逐步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与实名制管理联动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和规范对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其他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公开举报方式,畅通监督渠道。每年组织1~2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若干次专项检查。今年已开展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专项检查,目前正在借助市委巡察、经责审计工作平台,对77家市直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督查。

  五是壮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量。完善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聘请各界专家学者为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组建温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才库,由县(市、区)编办和市直有关单位相关业务骨干组成,选派成员参加督查和专项核查等工作,强化市县编办纵向联动和市级部门横向协作。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孙立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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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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