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入罪标准”提高至5万元

温州网 2018-12-03 07:51:51
信用卡恶意透支多少钱算犯罪?12月1日起,有了新的“入罪标准”:5万元;而此前,1万元就算“犯罪”。

  温州网讯 信用卡恶意透支多少钱算犯罪?12月1日起,有了新的“入罪标准”:5万元;而此前,1万元就算“犯罪”。

  上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对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重新解释,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是提高入罪标准,一是对有效催收进行了更加细化的明确。该“决定”自12月1日起实施。

  这个“决定”出台后,银行界的人士认为,它的作用可能只是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但会给银行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今后,银行可能会改变信用卡的“营销定位”,更加注重中高端客户的开发。

  信用卡恶意透支“入罪标准”从1万元提升至5万元

  持卡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经催收不还,属于“信用卡诈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一点估计大部分信用卡持卡人都清楚。但是,对于什么是“恶意透支”,恶意透支的额度达到多少才构成“犯罪”,可能有些人就不清楚了。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这个“决定”明确“恶意透支”的界定标准为“两次有效催收”,同时将定罪量刑标准的入罪门槛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提升至5万元以上。

  新旧“解释”的对比,有两项内容比较引人关注。

  一是关于恶意透支的“入罪标准”的金额。区别是,原“解释”中认定的“数额较大”情形为“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修改后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则由原来的“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修改为“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由原来的“100万元以上”调整为“500万元以上”。

  在相关的法律解释中,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金额达到或超过“金额较大”,即构成犯罪。因此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在12月1日之前,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额度达到1万元,即构成犯罪;而此后,这个标准提高到了5万元。

  另外,此次解释特别说明,所谓的恶意透支额度,仅指实际透支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二是什么是恶意透支的解释。信用卡有取现功能,取现后不按时还,则有正常逾期与恶意透支的区别,但这两者怎么区分呢?新的解释让两者的区分更加明确。原来的规定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新的“解释”将“两次催收”改为“两次有效催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

  我市一银行人士对此的解释是,之前的两次催收,可能是指银行单方面的催收,只要银行认为自己已经催收了,而客户有无收到催收的通知可以不管;新的规定是指,催收要有证据表明已经通知到位,否则就不是有效催收。

  银行担忧“提高入罪标准”会给一些持卡人钻空子机会

  我市一银行信用卡部负责人说,修改后,透支金额达到5万元,逾期3个月以上,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仍不还款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适用“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对于没达到“数额较大”这个级别,即5万元以内的,怎么处罚,则刑法没做出说明。据此,上述人士说,这是对“入罪标准”的放宽,有可能会给一些恶意使用信用卡的人带来钻空子的机会。

  该人士解释说,目前各银行在信用卡业务方面竞争很激烈,实际操作上,办卡的门槛并不高,只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收入证明等,一般都能成功办理信用卡。当然,大部分信用卡的额度并不高,透支额度以5万元以内为多。根据之前的规定,只要恶意透支的额度达到1万元,且经银行催收后一定期限内仍不还款的,即构成犯罪。在这样比较严苛的法律震慑之下,大部分持卡人不会“以身试法”,为一两万去做犯法的事情。但是,提高了“入罪标准”之后,给一些持卡人这样的“信息”:只要恶意透支不超过5万元,就可以免于刑事责任,这样一来,可能使坏心眼的人就会多了起来。

  假设一居心不良的市民,在10家银行都办了信用卡,每家银行都透支4.9万元然后选择不还,总额达到了49万元,但对于每家银行来说,他的恶意透支金额都够不上犯罪的条件,那银行就没有办法对其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法律的震慑作用就大大降低了。

  该人士说,对于信用卡的逾期处理,银行一般先是进行催收,催收无效之后,对构成“入罪标准”的,则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理。不过,由于信用卡的数量庞大,且一般逾期的单笔金额都不是很大,法院的工作量巨大,这些案件需要等待很长的处理时间,所以很多银行无奈之下都会把这些逾期的单子打包给一些外包公司去处理,而银行能做的事情就是把恶意透支的持卡人列入黑名单,让这些持卡人留下信用的污点。

  在“信用社会”,留有信用污点会给持卡人今后的生活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但对于那些本来就不在乎信誉的人来说,“信用污点”的震慑效果有限,刑事责任才具有较大威慑力,现在提高了入罪的标准,对这些人来说,相当于是捡了个便宜。

  “标准提高之后,对法院来说,肯定会减轻很多工作量,但对银行来说,可能会增加很多的经营成本。”该银行人士说,法律的作用在于威慑,提高了入罪标准,其实是降低了法律的威慑力,给了一些居心不良的人钻空子的机会。

  法律人士认为新政可有效避免误伤部分信用卡透支用户

  对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法律问题的修改,银行人士站在银行角度来看问题,感觉“银行更吃亏了”,但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却认为这样的修改,积极的因素较多。

  我市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说,提高所谓的“入罪标准”这并不意味着放纵信用卡恶意透支型犯罪。他说,近年来,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持续高位运行,两高的最新解释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有效避免误伤部分信用卡透支用户,有利于维护持卡人的利益。

  该律师说,随着信用卡恶意透支纠纷的增加,银行此前的司法处理并不规范。比如此前的一些司法实践中,一些银行在起诉中将持卡人逾期后的利息、复利、滞纳金、年费等一并列入透支额度中,造成法院在实际的案件中对持卡人的量刑采用了从严的判决。此次“两高”进行修订的主要原因,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认定,厘清信用卡透支逾期罪与非罪的区别。

  信用卡业务对银行而言,是一项又爱又恨的业务。爱,是因为它的高额利率让银行欲罢不能,而恨,则是越来越高的坏账。

  根据近日央行发布的《2018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6.59亿张,人均持有信用卡0.47张;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80.98亿元,环比增长16.43%,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34%。

  “入罪标准”提高之后,银行人士担忧这个坏账率会进一步提升。“所以今后,银行对信用卡的营销策略上可能会做出一些改变。”上述银行人士说,目前已有银行推出了“借贷一体化”的信用卡模式,即在发卡时,会根据办卡申请人的资金流水等情况,区分授信额度,给优质客户更多的授信额度。那些无法提供“优质资产证明”的办卡申请人,可能会无法通过办卡审核,或者降低授信额度。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黄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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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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