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制发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自律卡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12-15 08:20:11

  近日,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举行“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集中发放仪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为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委巡视办、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负责人发放“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随后,自律卡陆续发放至全省2万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实现“一人一卡”,随身携带,强化自律习惯。

  “十五不准”行为规范是湖北省纪委监委根据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湖北实际作出的具体规定,包括不准妄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或发表、传播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文章等;不准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在同事或上下级之间搞请客送礼、拉帮结派等“小圈子”和庸俗关系;不准在担负工作任务期间饮酒,等等。

  “自律卡是指导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行为的‘指南针’,提醒自身廉洁自律的‘紧箍咒’,拒绝‘糖衣炮弹’和各种请托的‘护身符’。”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放“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决不是搞形式、走过场,而是通过运用好自律卡,促进“十五不准”行为规范的落实,时时提醒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律。省纪委监委专门为发放和运用好自律卡在全省作出部署,对违反“十五不准”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据悉,湖北省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今年1月至11月,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91人,其中厅处级干部49人。(通讯员杨宏斌)

(责编:丁涛、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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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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