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旧闻:上世纪八十年代温州刮起“菲亚特”旋风

温州网 2019-01-18 09:40:00

  编者按: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菲亚特”成了温州第一代出租车代名词,也成了鹿城群众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

  沿着“菲亚特”的发展轨迹,我们不妨寻觅一下在那个年代,“菲亚特”在人们生活中掀起旋风的原因,勾起“老温州人”对于菲亚特的那份特殊的情怀。

  1987年新年伊始,敏感的人发觉:在温州日新月异的社会生活中又多了一种新生事物。

  波兰生产的微型汽车“菲亚特”,小巧玲珑,紧挨在一起的四座位的车身,体积小、调头快,坐得又舒适、平稳。随着市区几度交通管制,它的优越性逐步突出起来了,并且以令人炫目的快速度蓬勃发展。据市车管部门统计,年初市区仅有“菲亚特”微型车20多辆,到3月就发展到200多辆;4月底,又上升到500多辆,其中已登记的274辆,这还不包括柳州等地生产的其他微型车100多辆。市物资总公司去年积压了几十辆微型车,公司为它的销路颇费了点脑筋,但想不到几天之间情况剧烈变化,积压的车子转眼就被抢购一空。在这股“菲亚特”热潮中,合股、挂户和个体出租车公司像爆竹炮仗般一个个炸响了,入夜的鹿城街头,霎时成了微型出租车的王国。

  正像温州商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党的政策和温州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一样,微型汽车出租行业的兴盛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产物,也有着同样或类似的背景。最根本的一点是,微型出租车适应温州社会经济、交通状况和群众生活的需要。它的出现,一方面缓和了市区极为紧张、落后的公共交通事业,改变了量少质差的公共汽车拥挤不堪现象和减少了一些柴油车的烟雾腾腾的污染和噪声,适应了市区人稠路窄的状况,改善了经营、企业人员流通的条件。但是另一方面,“菲亚特”刮起的第一阵旋风,给温州市区的社会治安带来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

  善良的人们没有想到,在“菲亚特”热潮步步高涨的同时,一股邪恶的潜流也正在悄悄地聚集、扩展,并且终于爆发出来。

  1987年,3月中旬的一天下午,鹿城区刑侦大队值班室桌上多了一份新花样的抢劫案记录:“中午,青年黄某某和往常一样,驾着一辆‘菲亚特’出租车来到五马街头。这天天色阴阴地,不时落一阵雨,对做生意似乎更有利。黄某某一边注视着脚步匆匆的行人,一边将车缓缓靠近天津馆。这时,三个青年迎面而来,其中一人举手打了个招呼‘后生儿,送我们到旸岙’。话音刚落,人已钻进车中。黄某某不假思索,一踩油门,将车开起来。然而好景不长,车行至新桥乡西湖村附近,‘停车!’随着一声吆喝,两把尖刀唰地顶在黄某某的后背,一名歹徒上捏下摸,抢去70元现金。三人开车溜走。”这是市区第一起“菲亚特”驾驶员被抢劫的案件。

  接着,5月4日夜,一名“菲亚特”驾驶员在水心住宅区遭到三名“乘客”袭击,被抢去手表和现金。

  5月7日凌晨,四名青年歹徒乘上一辆“菲亚特”在市区兜风以后,抢去驾驶员现金130元、手表一块。

  从5月3日到5月13日,公安机关连续接到“菲亚特”遭劫的报案。

  5月9日凌晨,五马街口,两个青年持刀强迫驾驶员离开座位让他们驾驶,车子开到飞霞南路,冲上人行道,撞在路边的树上……

  一连串抢劫案件的发生,在微型出租车驾驶员中引起了恐慌——这,就是“菲亚特”刮起的第二阵旋风!

  短短时间里发生这么多持刀抢劫出租汽车的重大案件,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省、市委领导的关注。市委领导批示:“对抢劫出租汽车之案,必须及时破案、刹住。决不能让其发展。”省委领导批示:“犯罪分子抢劫汽车案件已多次发生,要抓紧侦破,贯彻从重从快打击的方针。同时要研究加强防范措施。”

  公安机关紧张的侦破工作开始了。他们意识到,这股歪风不刹住,它将预示着什么,后果又会怎样。于是一张无形的法网在市区撒开子。5月11日,鹿城区公安分局率先破获了一起出租车被抢劫的案件。5月17日,鹿城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协同作战,又先后挖出了两个专门在市区抢劫出租车的犯罪团伙,先后捕获10名犯罪分子,将今年以来发生在市区的十几起抢劫“菲亚特”案件基本扫光。这是公安部门围绕出租汽车遭劫问题而刮起的“菲亚特”第三阵旋风。

  劫持出租汽车、抢劫驾驶员案件的连续发生,原因出在哪里?这里面,有复杂的社会原因和犯罪分子的主观因素,我们主要从出租车行业本身的特点分析一下。首先是驾驶员,他们认为出租服务就是为大众服务,不论白天黑夜、好人坏人、路近路远,只要有钱可挣就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驾驶员的这种心理,伺机进行作案。其次是出租车本身具有的特点,使其容易成为犯罪分子袭击的目标。诸如乘坐方便,车子四周封闭,车内隔音性能好,可到僻静处或直接在车内作案不易被发觉,而且驾驶员随身钱财多。三是市区出租行业新兴,组织松散,一些单位只收费不管理,预防、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薄弱,缺乏安全设备装置和必要的措施。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为了保护出租汽车车主的合法权益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打击抢劫出租汽车和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市、区公安机关决定对微型出租汽车实行严格管理。5月19日,市公安局、鹿城区公安分局联合召开加强微型汽车管理会议,向到会的840多名微型出租汽车车主和驾驶员通报当前出租汽车行业的治安情况,并针对犯罪分子作案的特点、规律传授自我防范的知识和方法,就如何加强管理工作作出有关规定。这就是,首先要抓组织,在出租汽车行业中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做到治安工作有人抓。市区公安机关已于日前成立了温州市区微型汽车出租公司,加强对未登记出租车的管理。在此基础上,将市区所有出租车公司编组分片管理。其次是抓制度,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已就加强出租车管理拟定了规章制度,报请市政府批准后颁布,作为管理依据。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再次是抓教育,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克服单纯的经济观点,明确服务方向,讲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管齐下。第四是抓检查,做到赏罚分明。

  这可以说是“菲亚特”的第四阵旋风。打击犯罪,预防犯罪——这是正义之风,它将扑灭埋藏在一切歹徒心中的有违于人民意志的邪火!

  【原载鹿城晚报1987年5月27日□夏景耀 陈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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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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