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当班】瓯海法援中心:援助律师发现案件端倪 为“认罪”受援人“洗冤”

温州网 2019-03-11 17:07:33

(受访单位供图)

  温州网讯(记者 陈克力)“你好,我想咨询父母遗嘱方面的问题。”3月7日一早,在温务工的老白和工友来到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吐露困扰自己很久的烦心事。看到老白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当天当班的黄丽余律师主动和他拉起家常。

  通过交谈,黄丽余了解到,老白烦的是自己河南老家一处宅子的归属问题。按照原先的分配计划,老白的父母给兄弟两一人一半,但其哥哥不同意该比例,并要求多分一些,多次沟通无果后,已经上升到财产纠纷,一家人为此闹得很不愉快。一直以来,这件旁人看起来的“小事”,文化程度不高的老白自己想不明白该怎么办,也不知跟谁咨询,直到有工友让他来区法律援助中心问问。

(受访单位供图)

  对于老白的烦心事,黄丽余很快给出了“药方”:与父母沟通,让父母写下遗嘱,并写清房屋处分权利,最好进行公证。黄丽余还特别提醒,对于农村房屋能否公证问题,可具体咨询当地公证处。

  上述的一幕,是黄丽余在法援中心值班两年多来的日常工作缩影。期间,黄丽余为许多法律意识淡薄的群体普及法律知识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其中,有一起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办案经历,让她印象特别深刻。

  该案受援人项某,被指控涉嫌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项某对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与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但黄丽余在仔细阅卷及会见后,认为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存在争议。

  回溯案件,项某因为资金困难,通过朋友伪造了行驶证,并从别处借来车,用于贷款。黄丽余认为,项某仅让他人伪造一本机动车行驶证,与“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法律解释不符。最终,瓯海法院全部采纳援助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变更起诉决定书》,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责任,鉴于项某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经济损失被追回,项某免于刑事处罚。记者了解到,该案也被纳入到温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典型案例之一。

  该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章蓓蓓介绍,目前中心共有8名律师在窗口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服务。当事人过来咨询问题时,当值律师会予以解答,并详细告知其救济的途径及证据的收集方式。另外,对于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将一次性告知其所需的材料,并指引、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现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除了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的服务,该中心还设有司法鉴定、公正咨询等接待窗口,实现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据了解,该援助中心还依托14个乡镇(开发区)、251个村居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来访者提供就近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初审服务。截至今年3月,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3件,其中,民事案件121件,刑事案件282件,接待当事人来电咨询578斤,来访咨询123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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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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