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卫计局】构建“疫苗信任” 关爱生命健康

瓯海区泽雅镇中心卫生院 潘雪梅 2019-03-15 15:10:16

  “疫苗”众所周知,就是用人工接种的方法,给人体输入死的(医学上称为“灭活”)病原微生物,或丧失致病能力的病原微生物,或是病原体的抗原性性质,用它们刺激人体的免疫系统,产生对人体具有保护作用的免疫物质,从而增加了对某种疾病的抵抗能力,使被接种者对这种病不感染,或者感染后不发病。

  疫苗事关生命健康,质量安全容不得半点瑕疵,不能有一点侥幸。此次疫苗事件引来广泛关注之后,很多人在朋友圈晒出自家孩子的疫苗接种记录,可见公众对此事高度重视,也再一次提醒相关机构加强监管、提醒相关企业不要触碰“红线”。作为一名公共卫生工作者,感到痛心的同时,又害怕人们再也不相信疫苗。其实,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使用疫苗完全消灭了两种疾病:天花和牛瘟。我们离消灭脊髓灰质炎也非常接近了,白喉、细菌性流感、麻疹、风疹等疾病也已大幅度减少。

  对于疾病的预防,疫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疫苗覆盖率至关重要,因为疾病不能通过接种疫苗的人感染或传播。如果有足够的人接种疫苗,病原体将无法找到新宿主并最终死亡。对于疫苗覆盖率这点,我们国家很早前就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防疫体系”,更是将部分烈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及其健康教育列为国家财政支持的强制执行项目,并使这些措施免费,称作“计划免疫类疫苗”,一类疫苗目前包括11类疫苗,覆盖12种疾病,是由国家支付疫苗费用,全部儿童都要注射,控制疾病流行,为的就是防止因疾病引起“因病致贫”的悲剧发生。孩子作为易感人群中的一员,只要我们通过接种疫苗,让免疫系统提前演练,当某种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比如对于百日咳,英国人的数字是81%),全人群中形成抵抗力,就可以消灭这种易感状态,最终达到阻止疾病传染的目的,甚至消灭病菌。

  其实大家也都明白,疫苗事件发生,人们产生对疫苗的抵触心里,不是因为不相信科学不相信政府,只是不愿去相信无良厂商,可能渐渐出现所谓的“反疫苗”事件。“反疫苗”事件早在1796年疫苗诞生之初,詹纳首次利用牛痘对人们进行接种工作开始,人们就对“疫苗这种未知的事物充满恐惧。当时,人们甚至相信接种牛痘会导致自己身上长出牛的器官或者变成一头牛。随着时代发展,“反疫苗”的理由也丰富起来,有人认为接种MMR(麻疹、腮腺炎和风疹的混合疫苗)会导致孩子患上自闭症,而正是这些抵触MMR疫苗事件,导致了近年来麻疹在美国的死灰复燃。因此我们要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在此次疫苗事件中反映出,构建“疫苗信任”,关爱生命健康是重中之重。更需要“两只手”共同发力:一方面是,政府机构在疫苗生产、使用上,需要更有力的“监管治乱”手段,不可监管“走马观花”,加强监管的连续性,改变“碎片化”监管体制;对非法购销、未按规定储运疫苗等违法行为“严惩治乱”,不可处罚“蜻蜓点水”;严格属地监管职责“问责治乱”,不可追究“点到为止”,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不然就行不成有效监管和实际震慑作用。另一方面是,企业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把孩子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当做谋取非法利润的代价,“喻于利”的企业必须守住起码的道德底线,不能赚带着血的黑心钱。市场也要区分一类疫苗纯公益性和二类疫苗的个体性,通过维持利润空间激励企业创新,以应对流感等不断更新的传染疾病;建立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商业保险机制,提高补偿公平性和效率。

  无论是监管部门、市场或企业,都必须以“敬畏生命”为信条,以更严格的生产标准、更严厉的常态监管、更严重的违法处罚规范行业发展,保住公众对疫苗的信任。我们更需要思考的是在疫苗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是不是还存在监管漏洞?如何强化“连续性”监管,形成疫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如何加强处罚力度,让企业不想、不能、不敢有违法行为?从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上演。

温州新闻网全媒体矩阵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陆向东责任编辑:董晶亮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拜尔口腔医院
  • 1
  • 2
  •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