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医】莫在献血上“吝啬”“惩恶扬善”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洪蓓蓓 2019-03-15 15:57: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走过了19个年头,将全国无偿献血人次从1998年的32.8万上升至2017年的1459万、献血量从1998年的400万单位提高至2017年的2478万单位,可谓立下汗马功劳。然而,无偿献血象征荣誉的鲜红本本下附加的“适当补贴”、暗藏的不合规操作、蠕动的血色利益链条,让《献血法》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激励机制受到质疑。

  汉·宣帝《赐王成爵秩诏》曰: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犹不能以化天下。无偿献血作为一种“救人一命”的大善举,理应得到适当的激励,让这种善举得以继续延续下去。而据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周长强在发布会上的介绍,目前我国血液保障能力基本可以满足临床需要,但这是一种“紧平衡”状态。若按照有关网友的看法取消献血补贴,无偿献血已形成的良好势态势必会被打破,我国血液保障能力也将下降,对临床造成难以预估的不良影响。因此,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不可废。

  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不可废,不代表机制不可改。无偿献血补偿机制下暗藏着不合规操作和血色利益链条,说明补偿机制的内容和实施存在问题。无偿献血作为一种自发自愿的爱心行为,若为单位强制制定献血完成指标,其自愿的性质多少有些变味了。在无偿献血认识不足的现状下,为完成指标,利用盈余献血补贴拉拢非本单位献血者,便成了无奈之举。另一方面,较为单一的现金补贴方式、不够完善的身份认证等监管措施,均给寄生于血液之上的灰色利益链条带去可乘之机。

  近年来,有些地方出台了一些其他的激励措施,如实施三免政策——免公交车票、免政府办公园门票、免医院挂号费,或者设立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奖基金等,让无偿献血的激励真正落实到献血者个人身上,更让无偿献血的清正之风吹拂爱心助学等更多爱心领域,利用多普勒效应扩大影响力。这种措施更是让各路血头可图的利益大大减少。

  有赏必有罚,单靠改善补偿机制,还是远远不够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顺应时代变化,政府需实时调整《献血法》及各类有关政策,不断加大身份认证等监管力度,严厉惩罚不法分子,为公众提供更多了解用血情况的途径,提高透明度。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基础的,依然是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重要性和双赢局面的认识,从思想上引导公众积极看待无偿献血,形成一个良性的无偿献血氛围。

  无偿献血作为一种功在千秋的善举,其问题不在于激励本身,而在于实际的实施和公众错误的认识。无偿献血机制的改善,将会是一个长期且持续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过程。期待无偿献血的善举能如蒲公英一样,将善良的种子随风播撒到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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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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