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消费遇困惑 行业协会教你防“坑”

温州网 2019-03-20 07:45:03

  温州网讯 车险如遇全责方不配合理赔,无责方该怎么办?车辆投保了全险,真的有全赔吗?保险销售人员向你推荐分红类等具有收益性的保险产品时,保单利益你知道吗?针对保险消费者的诸多困惑,温州市保险业协会日前发布了“2019年十大保险消费提醒”,围绕车辆维修、“人伤黄牛”、犹豫期退保等多个热点话题作出了提示。

  一、交通事故遇全责方不配合

  在交通事故中如你是无责方,遇到全责方不配合理赔或不赔付损失的情况。你可以这么办!

  温馨提示:1、假如你投保了机动车商业险,交通事故发生后,你一定要留存全责方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的理赔单证及材料。你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先向自己投保的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且代为追偿不算出险记录。2、你还可选择在全责方和全责方保险公司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三者直赔授权书”,直接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二、车辆损失险≠全险

  经常会有车主说,我的车保了全险?真的有全险吗?

  温馨提示:1、车辆损失险并非是全险,类似玻璃单独破碎、车身油漆划痕、发动机进水损坏等,都不属于车损险的保险责任。玻璃单独破碎险、涉水险等都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只有投保相应的附加险后才能享有相应的权益。2、车辆涉水行驶如发生熄火,切勿二次点火。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求助。3、在投保时你要看清看懂免责条款(在保险合同中都会以加粗或加黑的字体标注),不要迷信所谓的“全险”。

  三、切勿相信“人伤黄牛”

  交通人伤事故的理赔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人伤黄牛”提供“好心”的交通事故法律咨询,他们还会承诺为伤者争取更多赔偿金,顺理成章地成为“全权代理人”。这边收取高额代理费甚至用少量资金买断伤者的赔付,那边通过造假向保险公司“狮子大开口”索赔,然后将大部分保险赔偿金纳入私囊。一旦造假伎俩被拆穿,碰到问题了他们就会立马消失,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他们根本不管。

  温馨提示:1、“人伤黄牛”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伤者及家属的合法利益。当事人双方可向投保的公司进行理赔咨询。2、当事人双方可向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要轻信任何个人或非法机构的承诺,以免被骗。

  四、不要贸然将事故车辆交给汽修厂处理

  在车辆发生事故、车主报案后,某些4S店或汽修厂会通过不法手段第一时间获取车主信息,抢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之前联系车主,甚至非常“好心”地帮助车主开展施救。车主在未得到保险公司通知的前提下,不要将车辆交给这些4S店或汽修厂处理,否则一旦在理赔金额或维修质量上产生争议,车辆“进去”容易“出来”难。

  温馨提示:车辆出险后,建议选择到和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正规修理企业去维修车辆,既可保障维修质量,也可提高理赔效率。

  五、投保人身险时健康告知内容不要忽视

  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是否忽视了投保单上的健康告知等内容?

  温馨提示:《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因故意、过失等行为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六、利益演示≠实际收益

  保险销售人员向你推荐分红类等具有收益性的保险产品时,除合同条款约定外,保单利益是不确定的,你知道吗?

  温馨提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推荐万能险、分红险等产品时,保单收益可以按高、中、低档的形式进行利益演示,但利益演示仅是保单预期收益的一种假设,并不代表保险公司对保单实际收益的承诺。消费者切勿轻信销售人员向你做出的超出合同条款约定的收益承诺。

  七、及时更新保单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家庭地址等联系方式是重要的保单信息,但平时很多消费者在搬家或更换手机号码后,并不重视对保单信息联系方式的变更。因此,会影响到保险公司向你提供保单年度缴费通知、满期给付、生存给付等各类重要的通知服务。

  温馨提示:消费者如果更换了手机号码或地址改变:1、可以在投保公司的APP,微信公众号里自助办理变更业务;2、你可以携带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柜面办理。

  八、保单犹豫期了解吗?

  购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时,根据合同的约定都设有犹豫期。你在犹豫期内,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扣除一定工本费后,将无息退还你已缴纳的保费。

  温馨提示:1、根据《浙江省(不含宁波)人身保险行业服务承诺》(2018版)对特殊人群的犹豫期做特别承诺:对高龄客户(投保时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持残疾人证客户、持低保客户三类特殊人群购买一年期及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后,保单犹豫期撤单权益延长至30天。2、在犹豫期内口头提出撤单是没有效力的,你必须出具具体书面文件进行正式退保。

  九、认真对待保单电话回访

  你购买了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会在犹豫期内对你进行电话回访,你认真回答了吗?

  温馨提示:1、在接到回访电话时,你一定要认真对待。对保险条款、保障范围等有疑义的,请务必在电话中向工作人员说明,后续保险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解释。2、电话回访做为日后发生保险纠纷解决的证据,你的正常维权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十、保险纠纷多渠道求助

  目前温州市已有一个专门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免费咨询、投诉、调解、权利救济等全方位维权服务的机构——温州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如果发生保险纠纷,消费者不妨先向该机构申请调解、寻求帮助,维权热线:4006057178。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周晓玲 通讯员 叶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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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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