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多部门联合行动 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

温州网 2019-05-13 07:22:00
今年5月15日后“老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备案。

  温州网讯 日前,市公安局联合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重点对违法电动自行车生产、不法商家违规销售等进行管理。执法人员重申,今年5月15日后“老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备案。

  行动中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相继抽查了锦绣路、汇车桥路、黎明西路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详细查看了小刀、爱玛、SOCO、蒲公英等品牌电动自行车的销售情况。检查结果并未发现商家有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2月底,之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公安交警部门会强化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秩序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则将对违规生产和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和商家,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此外按照浙江省相关规定,今年4月15日前生产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时间延迟到5月15日,其他非标或者4月15日后生产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备案。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夏婕妤

  通讯员:王田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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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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