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家长 孩子的《出生证明》申领、换领有新办法

温州网 2019-05-14 07:33:00
不仅出生证申领当场签发,对换证、补领等特殊情况也进行精简材料、缩短流程,实现最多跑一次。

  温州网讯 记者昨日从温州市妇幼保健所获悉,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公安厅印发的新《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日前出台,不仅出生证申领当场签发,对换证、补领等特殊情况也进行精简材料、缩短流程,实现最多跑一次。

  新规将原管理办法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出生证缩短到“当场签发”。同时要求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完善信息交互机制,对有条件的办证机构提出要为群众提供“一次办结”“床边办证”等便捷服务。

  对于换证、补领新规也有“福利”。按照要求,出生证信息系统内有记录,而证件遗失需补领的对象,由管理机构进行内部查询,不再要求申领人提供原始签发证明材料,避免了群众在医院和管理机构的奔波,变为一站式办结。对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申领出生证,按照新规,可向拟落户地(即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县级管理机构进行出生证申领,申领材料从7种减为5种,不用再提交接生记录证明书,婴儿出生地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简化了申领环节。同时,原规定的“超过30天申领出生的,需提供情况说明”“超过一年以上申领需提供亲子鉴定书”等规定也在新规中去除。

  此外,对于由于夫妻离婚纠纷导致一方不配合办理孩子出生证的现象,此次新规中也明确规定,可凭双方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书,由新生儿抚养权归属方申请领取,无需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这一规定,极大地保障了儿童的权益不受父母间纠纷的影响。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孙余丹 通讯员 胡冬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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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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