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全链条”督责 助力精准脱贫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9-05-29 08:57:00

  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温州市鹿城区纪委监委对涉农扶贫资金到位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图为纪检监察干部核对渔船、农机有关情况。陈立摄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浙江省温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走访督查,一线监督,压实责任,助力精准脱贫。

  走村入户摸清实情找出问题

  如何围绕脱贫攻坚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浙江省温州市纪委监委提出,为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必须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深入一线,走村入户,到群众家中了解真实情况。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一项有效举措。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接、电话有人听、网络举报有人办,是市纪委监委对“信、访、电、网”举报受理办理的铁的纪律。市纪委监委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客户端设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举报端口,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设置举报箱、反映点,在《温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布举报热线及邮箱,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

  为保障扶贫领域监督工作多层次、多领域、全覆盖、无死角,温州市纪委监委主动对接农办、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对扶贫项目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深入农户家中查找问题线索。2018年以来,全市共成立专项督查调研组34个,走访低保户1254家,督查扶贫资金项目182个,发现问题线索150个。

  为摸清所在地区扶贫政策及标准,摸清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底数,摸清扶贫款物发放途径和结果,温州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办公室,实地访查,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

  今年以来,温州市瓯海区纪委监委将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与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相结合,组织5个督查组,深入13个镇街和251个行政村,入户走访,实地查看,建立镇街纪(工)委、派驻(出)机关、委机关科室“全员大走访网络”,全面走访全区低收入农户,摸清低收入农户及扶贫项目情况,动态采集相关信息。

  “你家种植面积多大呀?种地都有流转合同吗?”带着“问号”参与监督检查,是温州市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黄旋旋的工作习惯。黄旋旋所在的纪检监察组承担着对鹿城区委农办等单位的监督工作。近日,该纪检监察组围绕涉农资金是否发放到位、是否实现精准扶贫等问题,对全区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我们翻阅了大量的土地流转合同,从中寻找问题线索,发现部分合同的落款时间被篡改,存在可疑之处。”随着工作的深入,该纪检监察组发现种粮户黄寿光有虚造合同、骗取种粮大户补贴的嫌疑,后将问题线索上报鹿城区纪委监委。

  现场质询发挥一线监督作用

  “我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共14户22人,分别为支某某230元、柯某某1000元……”“来料加工奖励资金3人,分别为黄某某0.8万元、陈某某1万元、缪某某1.4万元。”……在温州市永嘉县东城街道全安村扶贫领域专项质询会上,村委会主任现场汇报工作,并接受质询。

  在永嘉县,各村居一年至少开展2次村级事务质询活动。永嘉县纪委监委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作用,依托村级事务监督质询工作,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

  按照扶贫领域专项质询工作规范,质询会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倾听民声,查找镇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违纪问题线索,并将村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告,切实发挥扶贫监督“前沿哨所”作用。质询会上,村(居)委会汇报扶贫项目落实、上级扶贫资金收支、生态公益林资金分配、困难群众危房补助、低保户与低保边缘户认定等相关情况,并留出充足时间接受现场质询。质询会后,村“两委”根据梳理出的问题,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清单,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做到问题清单、整改方案、落实结果“三公开”。

  扶贫领域工作开展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扶贫领域专项质询也充分利用了群众监督的优势,使专项质询过程成为问题浮现过程。”永嘉县岩坦镇纪委书记这样表示。

  压实责任精准问责形成震慑

  温州市纪委监委围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建立明责、履责、追责“全链条”责任体系,逐级压实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市纪委监委及时制定下发贯彻落实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同时,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切实履行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大政治责任。

  增收攻坚扶贫、行业扶贫和低收入农户补助落实情况是温州市各级党组织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其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通报情况被纳入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考核之中。对此,温州市纪委监委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

  温州市纪委监委采取调研督导、监督检查、约谈提醒、查处问责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当好脱贫攻坚“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具体。2018年以来,全市共有27名干部被问责,形成震慑效应,有力推动扶贫政策落实落地,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魁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钟松珍利用职务便利,制作虚假支付凭证及发放补助清单,侵吞民政救助补助资金57.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20万元。追缴赃款23.02万元,并继续向其追缴赃款34.38万元。三魁镇原党委书记,该镇前后三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分管社会事务的镇党委委员,多名镇财务人员和县民政局相关领导干部共17人因履职不力,导致该案发生,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在温州市泰顺县纪委监委召开的通报会上,一起涉农案件查处情况被通报。

  一人贪污,17人被问责,这一消息在当地一出,不啻一声惊雷。“正是因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相关主管部门多层监督把关流于形式,才让钟松珍利用监管的漏洞,一次次贪污救助补助款。”据泰顺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在法院判决后,启动“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责既是警示,更是引导。针对钟松珍案件,泰顺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全县扶贫领域和乡镇财务问题全覆盖的起底排查工作,并制定2018年至2020年扶贫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查处的三年行动方案。

  为夯实业务能力、提升问责水平,温州市纪委监委举办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培训班,围绕扶贫领域问题精准定性、精准履行案件管理程序等业务内容开展系统性培训。培训期间,市纪委监委组织参训学员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交流讨论会;综合运用业务知识课堂讲授和实际案例办理“体验式”教学模式,强化释疑解惑和知识运用,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办理水平。

  为实现从源头把关,温州市纪委监委从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扶贫领域案件进行专项全面复核,强化对案件事实认定、责任认定、处理定性等工作的精准实施。同时,开展扶贫领域案件质量“二次审核”工作,在案件审理室完成案件质量审理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扶贫领域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复核,确保扶贫领域问责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让“精准”二字始终贯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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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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