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看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 律师:属“霸王条款”

温州网 2019-07-17 08:06:00
影院播放3D影片,消费者购买了电影票,影院就有义务提供3D眼镜。

  温州网讯 观看3D电影,被“逼”着买了10元一副的3D眼镜。日前,市民杨先生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称自己前往市区某影院购买3D电影票,最后在售票员的大力推荐下,勉为其难地购买了2副3D观影眼镜。

  影院播放3D影片,消费者购买了电影票,影院就有义务提供3D眼镜,为何以免费眼镜效果不佳为由,推荐消费者自费购买?杨先生希望能讨个说法。

  市民问政

  买电影票为何还要买眼镜?

  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今年7月14日下午1点左右在鹿城区至潮电影院新国光大厦店购买3D电影票时,商家要求其购买两副3D眼镜合计20元。他认为3D眼镜费用应包含在3D电影票内,因此商家不应重复收费。

  杨先生表示,那天自己和朋友购买3D电影票时,售票员多次提醒:影院免费提供的3D眼镜效果不好,建议他们自费购买10元一副的3D眼镜。

  杨先生说,影院有义务为购票的观众免费提供使用功能良好的3D眼镜,不应该强调免费眼镜效果不好,推荐消费者自费购买。因为票价中已经包含了3D眼镜的使用费用,所以他觉得商家是在重复收费。

  记者走访

  多数影院主动提供免费眼镜

  杨先生投诉的情况,在市区其他影院是否也存在呢?记者昨天先后走访市区部分人气较旺的影院,发现多数影院在播放3D影片时,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但也有少数影院诱导消费者另外花钱自费购买,或干脆拒绝提供免费眼镜。

  在至潮电影院新国光大厦店,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影院售票员询问热门电影《狮子王》最近一个场次的播放时间,随后提出自己没有3D眼镜。该售票员很热情地建议记者自行购买10元一副的眼镜,并称影院免费提供的眼镜效果不好。当记者追问为什么效果不好时,售票员称是因为别人用过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人民路新中国影都、五马街大众电影院和卢米埃温州万象城IMAX影城购买3D电影票。这三家影院的售票员均主动告知记者,不用另外购买眼镜,在影院的检票口可免费领取3D观影眼镜。

  但在温州茶山高教园区的凯乐斯影城,商家拒绝提供免费3D观影眼镜,要求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后自带或自费购买3D眼镜。

  律师说法

  要求自费购买属“霸王条款”

  影院播放3D影片,不免费提供3D眼镜而是要求消费者自费购买,影院这样的做法合理、合法吗?记者采访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叶乐通律师,请他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出说法。

  叶律师认为,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费购买3D眼镜的做法是不对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他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影院作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影院向消费者出售3D电影票,收取了3D电影票的费用,理应提供观影必须配套的3D眼镜。如果影院不提供与之配套的3D眼镜,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

  部门表态

  6月28日起全省都应免费提供

  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问题也有明确态度。记者查询到,今年5月2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官方微博发文称,影院将自身义务拆分并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消协呼吁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影院此类行为的监督执法,纠正此类“霸王条款”,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今年6月20日,省电影放映协会、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在温州联合召开规范浙江省影院提供3D眼镜工作座谈会,针对该现象制定合理的行业规范。在听取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电影放映协会和省消保委共同拟定了“关于影院向观众提供3D眼镜观影的联合声明”,要求浙江的影院自2019年6月28日起,共同遵循联合声明要求,为观众观看3D电影提供基本的3D眼镜,共同呵护电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浙江省电影放映协会和省消保委将共同受理观众对于此类事件的投诉。

  针对市区部分影院拒绝提供免费3D眼镜及诱导消费者自费购买的情况,记者将继续关注。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夏婕妤 实习生 蔡菲 徐励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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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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