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推出新政二十条 “敞开大门”社会办医疗

温州网 2019-07-24 08:11:00
到2023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温州网讯 温州社会资本办医“1+14”政策迎来“升级版”。日前,我市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推出二十条新政以提升社会办医规模和水平,全面优化社会办医环境,到2023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被业界视为“及时雨”的新政,究竟在哪些方面有突破?相比此前的探索,《意见》又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升级”?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就此进行解读。

  关键词:发展方向

  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

  2012年,温州获批成为全国首个社会资本办医联系点,此后我市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性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迎来“量变”。据统计,全市现有社会办医疗机构2998家,其中社会办医院99家,床位数达到10779张。

  随着社会办医疗的蓬勃兴起,公立医院的扩张步伐日趋加快,再加上民营医院服务能力、技术水平、服务品牌等方面存在“短板”,这使得社会办医疗仍未走出“夹缝中生存”的困境。

  此次《意见》明确,鼓励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格局,如全科医疗、特色专科、精准医学、医养融合、平台服务、中医药服务、智慧健康等。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不限发展方向,有利于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形成“错位发展”,填补我市医疗服务的不足。

  针对基层医疗薄弱这一“老大难”问题,《意见》鼓励发展全科医疗,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和全科诊所集团。

  关键词:市场准入

  取消个体诊所各类限制配套政策可“一事一议”

  “新政基本实现社会办医疗不设门槛,可以说是‘敞开大门’欢迎社会办医疗机构。”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意见》,我市将取消个体诊所具体数量和布局的限制,社会办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实行直接执业登记。不仅如此,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用设备也进一步放宽,对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不以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业务量因素作为配置标准,对乙类以下大型医用设备的限制全面取消。

  《意见》中提出的扶持全科诊所发展,是我市推进社会办医疗以来的新亮点。今后全科诊所通过评价可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在转诊、收付费、医保定点、信息共享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推动社会办医疗从“量变”到“质变”,是《意见》引导的大方向。根据新规,对于社会力量在温举办高水平特色专科医院或引进知名品牌专科医院,在规划用地、设备购置补助、学科建设、高新技术投入、人才支持政策等方面还可实行“一事一议”。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首次提出,加强社会办医疗的用地保障,新供土地除划拨外,原则上以公开招拍挂方式供应,确属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依法可按协议方式供应。同时,还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为更多社会办医疗落地温州带来无限可能。”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说。

  关键词:财政奖励

  最高300万补助还有贷款贴息获评等级购买设备都能领奖补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的“1+14”政策中,温州率先提出建立社会力量办医财政奖补机制。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奖补内容,扩大了奖补力度。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含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不含专用医疗设备)在5000万元-2亿元,最高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还可享受三年银行贷款贴息补助。

  对新获评等级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二乙至三甲不同等级,给予1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单件价位5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给予设备实际价格不超过10%的补助,最高可补助50万元。

  为鼓励社会办医疗的积极性,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后,可从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奖励出资人。

  关键词:能力提升

  试行民办事业编制公立医院对口帮扶

  如何提升群众对社会办医疗的信任度?除了增加数量填补服务外,还需要修炼好“内功”,其中学科、人才就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

  《意见》指出,促进温州医科大学与社会办医疗机构深度融合,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对口帮扶机制。

  温州童乐医院副院长徐再辉坦言,综合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综合科室的建设上有着“先天不足”,如果能打破公私“壁垒”,让社会办医疗机构平等地参与到公立医院的医联体、医共体中,这对社会办医疗的医疗水平和能力提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备受业界关注的人才政策在《意见》中也再次“松绑”。《意见》首次明确,登记为事业单位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试行民办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度。这意味着,进入社会办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也能有“事业编制”了。另外,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没有编制的可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落实,已有编制的按照原编制类型落实。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继打破公私身份限制,鼓励人员流通后,又一条为社会办医疗引来人才的“重磅”政策,可以期待的是,未来将有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到社会办医疗机构中。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孙余丹 实习生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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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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