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务院批准温州龙港撤镇设市

浙江发布 2019-08-30 15:13:00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

  2019年8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温州龙港撤镇设市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厅长王剑侯,温州市市长姚高员,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翁建荣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骆莉莉主持。

  温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龙港是中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的试验田。龙港因改革而生、伴改革而长,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上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龙港撤镇设市得益于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有力推进。

  2014年12月,龙港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

  在试点过程中,龙港坚持“简政放权、精简高效,综合配套、循序渐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将41个镇级机构整合为15个大部门,承接1575项苍南县下放的县级权限事项,基本具备县级管理能力。

  通过4年多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大部门制改革和县级权限下放的经验做法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复制推广。

  龙港撤镇设市是一项在全国具有探路意义的重大创新举措。

  其最大特色是“大部制、扁平化、低成本、高效率”,主要体现在机构最大限度精简,不设乡镇(街道)层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不增加,县级部门力量直接下沉到村居。

  在不设乡镇层级的架构下,为保障政府管理和服务基层效果不受影响,通过合理划分片区范围、强化部门力量下沉、有序撤并村居(社区)、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构建有别于传统乡镇(街道)的体制,形成扁平化基层管理模式,努力探索建立机构最精、层级最少、职能最优、成本最低、效能最高、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

  龙港撤镇设市根本目的是为了协同发展、共享发展。

  为保证苍南、龙港两地协同发展,温州市将加强指导:

  推动苍南、龙港两地机制共创、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兴、环境共保、民生共享。

  确保过渡期内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社保、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不受影响。

  通过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让撤镇设市惠及更多老百姓,让老百姓享受更高品质生活。

  同时,温州将比以往更大力度支持苍南发展,重点支持苍南集中精力抓好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和三澳核电、绿能小镇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把苍南建设成为浙江美丽南大门。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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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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