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人的甜蜜记忆:结婚证那些事儿
1940年的结婚证,上面还有印花税叶建国/摄
1960年结婚证受访者供图
如今使用的结婚证
温州网讯 70年风雨兼程,70年精彩蝶变。
70年来,东海之滨的温州,一路走来历经无数的坎坷和辉煌,这片热土上诞生的无数个“温州第一”,驱动着温州人奔腾向前,见证了温州城跨越发展。曾记否,瓯江上的第一座桥开通时的人头攒动,第一辆公交车驶上街头时的新奇观望,温州解放后的第一个扫盲班里的笑脸,从灯光球场到奥体中心的迭代,第一批商品房落成时的万众瞩目……每一项“第一”,无不昭示着温州砥砺前行的勇气、凝聚着创业者不变的初心、预示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年的NO.1,如今已经演绎出更多更深的内涵,正影响着温州的方方面面。
今天,我们回望来时路,历数70年征程上的这些“第一”,是为缅怀,是为记录,更是为了展望。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温州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包括缔结婚姻的习俗,这单单从结婚证的外观、内容上就可以看出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对结婚59年的夫妇、相关民俗专家等,请他们聊聊关于结婚证的那些甜蜜记忆。
1960年结婚要向单位提出申请
季孝琬今年83岁,他的妻子周玲玉79岁。
季孝琬和周玲玉出生在新中国成立前,双方家境都不富裕。1956年,16岁的周玲玉被当时的国有餐饮单位县前食堂录用,成为招待员。20岁的季孝琬是温州市专业饮食公司人事科科员,当时该公司负责全市餐饮单位的管理工作。两家单位距离很近,就隔着一条马路。
两人相识是在1958年,当时周玲玉已经在县前食堂工作两年,那年她被评为温州市三八红旗手。季孝琬负责送她去杭州参加浙江省青年知识分子大会。
自此之后,季孝琬和周玲玉越走越近,季孝琬还主动充当“护花使者”,每晚夜里送下班的周玲玉回家。
经过两年相处,1960年,季孝琬向温州市专业饮食公司党委书记提出结婚申请,党委书记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书,他依稀记得上面写着:“同意我单位季孝琬与周玲玉结婚……”季孝琬说:“虽然当时结婚没明文规定要公司负责人同意,但是当时的‘习惯’如此。”那时已经是自由恋爱时期,但是结婚要上级领导同意,出具书面材料,才能办理结婚证。
季孝琬介绍,得到单位领导同意后,他们就拿着结婚所需材料和户口本,去当时的鼓楼公社办理两张结婚证。当时的结婚证样式类似于奖状,内容是手写的,上面盖有“浙江省温州市人民委员会”的红色印章。
民俗行家结婚证变化分为三个阶段
对婚俗有研究的市民潘先生介绍,结婚证或者婚书在近百年时间里的变化,大致可分为三个变化阶段: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以后。
“民国时期,虽然也有婚姻法,但一夫一妻制还是有名无实。婚书的规格也并不统一,往往大户人家或是书香门第讲究婚书。”潘先生说。民国的婚书又称“鸾书”“八字帖”等,可以理解为当年的“结婚证”。这一时期的婚书往往用描金鸾凤朱纸,依男左女右次序,分书男女姓名、生辰八字、籍贯、祖宗三代名号,外有封套,上有“天作地合、文定厥祥”“鸾凤和鸣、珠联璧合”等吉祥语,并装饰有“双仙和合”、凤凰和百子图等中国传统文化元素,期盼人丁兴旺。
1950年,新中国首部《婚姻法》正式颁布实施,人们对结婚证上所写的内容更加重视,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都要具名,更重要的是根据法律要求,男女双方必须写上各自年龄。“而到了‘文革’时期,结婚证的外观上,主要以红旗、语录等做装饰。”潘先生说,这个时代的结婚证中,夫妻之间以“同志”相称,还有“为人民服务”等字样。
改革开放以后,温州各县级行政区域的结婚证不尽相同,各地民政部门对结婚证制式可自行决定,直至民政部统一了结婚证件样式。
上世纪40年代起结婚证经历哪些变化?
记者翻阅相关资料,发现各个年代的结婚证有各个年代的特点:
上世纪40年代:
结婚证预先印制证婚词
民国29年(公元1940年)的结婚证,结婚证画面精美,正文置中直排格式。结婚证上方写着“结婚证书”四个字。证书中间除了用毛笔端正写上结婚人姓名、生辰八字和籍贯外,还有介绍人、主婚人、证婚人的姓名和印章,同时写明婚礼的时间和地点。
民国37年(公元1948年)的结婚证上,有预先印制的“证婚词”:“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注:音叠)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上世纪50年代:
结婚证像一张奖状
1950年,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这时期的结婚证像奖状,式样不一,有简约式的、有沿袭民国式的,也有同时混杂了两种风格的。
上世纪60年代:
结婚证上盖印章“布票已发”
这时的结婚证上,依旧使用繁体字。此外,盖有“棉花已领”“布票已发”的印章。
上世纪50年代末开始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商品按计划限量供应。结婚时,凭结婚证书,新人可以到指定的商店换购衣服、生活用品等,一般来说是一张换一份。因此,当时不少结婚证上印有“马桶已购”“蚊帐已购”等字样。
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
结婚证上有“最高指示”
上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末的结婚证上,大多印着语录、《老三篇》以及包括“最高指示”等在内的口号标语等。另外,如工厂、农村、太阳、红旗、葵花等图案也很常见。
上世纪80年代:
结婚证从奖状式变成证书式
到了上世纪80年代,结婚证从奖状式变成了证书式。在部分地区,结婚证封面变得多种多样,内芯出现新人的照片。有的结婚证上,各贴上男女一张黑白证件照,也出现了两人合照。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陈伟
新闻+
70年来我市
婚姻登记制度大事记
●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废除了封建主义婚姻制度。1952年还惩处了一批破坏婚姻法的罪犯,引起社会反响。
●1953年2月,我市成立了市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社会上,寡妇改嫁、尼姑还俗出嫁、童养媳回家、解除包办婚姻等现象逐渐增多。习俗上也有重大变化,不收彩礼,不坐花轿,举办集体婚礼,开始树立婚事新办简办的新风尚。
●1964年3月3日,温州地委转发温州专署政法党组《关于开展婚姻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报告》,全面宣传教育。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第二部婚姻法,在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它与第二部婚姻法比较,修改了一些内容,如“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男女权利平等’改为‘男女平等’”“修改法定婚龄为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家庭财产改为共同财产”等,明确禁止买卖婚姻,增加“施行计划生育”等内容。
●1985年8月,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84)50号文件《关于关心三十岁以上未婚青年婚姻问题的通知》,委托市总工会、市妇联等有关单位组织婚姻介绍所。
●1994年,鹿城区民政部门对区内5个中心街道施行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同为1961年出生的林先生和郑女士是全市施行婚姻登记集中办理的第一对申领结婚证的新人。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1980年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了修改,补充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等内容。
●2003年7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重新制定的《婚姻登记条例》经国务院第16次常委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0月1日,民政部制定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实施,《规范》对婚姻登记程序、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
●2005年6月2日,浙江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对婚姻登记工作程序逐步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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