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款,有钱行贿?乐清这名老板被三罪并罚

温州网 2019-11-22 07:41:00
乐清一名被执行人,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置之不理,却在拿到51万元的介绍费后,拿出25万元用于行贿。

  温州网讯 乐清一名被执行人,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置之不理,却在拿到51万元的介绍费后,拿出25万元用于行贿。11月20日,乐清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石某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判处石某犯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石某原是乐清某知名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因拖欠货款,被张某诉至法院。2014年9月15日,乐清法院判决石某应支付被害人张某货款181.68余万元及利息,后因石某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乐清法院依张某申请于2015年1月19日执行立案。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石某仍未履行。其间法院曾经对石某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但因石某患有高血压,未能实际拘留。

  2015年4月,被告人石某收取上海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介绍费30万元现金,因时任乐清市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某(另案处理)在其代理招投标的上海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顺利中标乐清市虹桥片区二级、三级污水网管工程HDPE双壁波纹管、PE实壁管采购项目上提供的帮助,石某拿出10万元送给郑某以示感谢,郑某予以收受。

  2016年下半年,时任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的郑某在乐清市清江镇等镇污水处理二、三级管网工程HDPE双壁波纹管采购项目开标前告知石某该项目即将进行招标。石某为谋取利益遂联系上海某管业有限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投标,郑某则为上海某管业有限公司设置有利的评分标准。2016年10月21日,该项目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最终由上海某管业有限公司以867万余元的价格中标,石某从中非法获利21万元。此后,石某为感谢郑某在其代理招投标时提供帮助,再次送给郑某15万元,郑某予以收受。

  乐清法院认为,石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构成行贿罪;石某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的合法利益,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石某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数罪并罚。石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乐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黄伟 通讯员 岳华萱

温州新闻网全媒体矩阵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姜蕾蕾责任编辑:董晶亮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拜尔口腔医院
  • 1
  • 2
  •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