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地级市破产法庭落户温州

温州网 2019-12-28 13:59:27

  温州网讯(记者 陈克力 通讯员 温萱) 12月28日,温州法院破产法庭在鹿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办公地点正式成立。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伟俊,浙江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建新出席并共同为温州破产法庭揭牌。

  据悉,温州破产法庭是继最高法院首批批复设立深圳、北京、上海三个破产法庭后,第二批获批设立的五个破产法庭之一,是全省首个挂牌设立的破产法庭,也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破产法庭。作为温州法院的专门破产审判机构,该破产法庭旨在更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地处置“僵尸企业”,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在揭牌仪式上指出,破产作为市场主体优胜劣汰的法治化退出路径,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对于推进温州法治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温州破产法庭的成立,是温州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温州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为温州法院破产审判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徐建新在揭牌仪式上充分肯定了温州破产审判工作,“在温州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大力支持下,温州两级法院积极传导‘破产保护’理念,在破产协同处置机制、破产案件审理机制、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全面、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民营企业破产审判‘温州模式’。”

  据悉,2012年以来,为了更加有效地发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实现对“僵尸企业”的依法有效清理,温州两级法院以“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为工作主题,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全力推动优化外部环境,建立健全内部破产审判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走出了一条“市场化导向、差异化处置、专业化审理、机制化推进”的民营企业破产审判之路,并形成了以“府院联动推进破产审判”为特色的温州经验,创造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预重整、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破产专项援助资金、破产企业涉税问题等一系列制度成果。

  2012年至2019年11月期间,温州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2771件,审结1927件,分别占浙江全省的34.83%和40.27%,通过破产审判盘活土地3395.636亩、厂房面积210.21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329.39亿元,为温州经济企稳回升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重整案件53件,重整成功45件,促成吉尔达鞋业、庄吉集团、中城建设等一批温州本土龙头企业重生。

  温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农在揭牌仪式上表态,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化破产审判的专业性和体系完备性,提高破产办理水平,增强破产办理的便捷性,力争取得更多新的实效,形成更多新的示范,不断擦亮打造破产审判温州名片,努力探索我国经济发展转型期间具有温州特色的破产法实施样本,为温州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续写好新时代创新史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浩主持揭牌仪式,市有关领导、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破产管理人代表等受邀参加。

  相关链接温州法院破产法庭简要发展历程:

  2012年,温州两级法院通过建立专业破产队伍、探索简易审理程序、构建沟通常态机制、加强破产宣传力度四项措施,开启温州破产审判改革创新工作。

  2013年3月,出台《关于试行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会议纪要》,切实解决破产案件审理周期偏长的实际情况,尽力缩短破产案件审理期限。

  2013年10月,与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温州市市级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建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当前,温州两级法院共已设立破产援助基金两千余万元。

  2014年7月,推动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法院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率先建立了破产审判府院联席会议制度。

  2015年1月,温州中院获批成为全国首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

  2015年5月,设立全省首家专业破产审判庭。

  2015年6月,出台《关于执行移送破产程序的会议纪要》;2016年6月,出台《关于执行移送破产程序的会议纪要(二)》,强化执行与破产衔接。

  2015年10月,出台《关于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处置企业破产财产的会议纪要》,率先推进破产财产网拍处置模式。文件出台以来,已成交金额达25.6亿元。

  2016年1月,推动成立全省首家、全国第二家地市级管理人协会——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16年3月,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纪要二》,率先在地方层面探索解决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难题,系全国首份对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问题作出规定的地方性纪要。

  2018年12月,推动出台《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纪要二》,探索建立预重整制度,为预重整立法提供实践样本。

  2019年7月,推动出台全国首个“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府院联席会议纪要》。8月,出台《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试行)》。9月,平阳法院顺利办结全国首例具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温州破产法庭的请示》。

  2019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函同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破产审判庭)更名为温州破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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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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