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为千家万户筑牢平安之基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2020-05-25 08:54:21
黑恶势力难存容身之地,为严惩黑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这场伟大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

  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百姓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威胁,是实现公平正义必须清除的绊脚石。

  2019年,扫黑除恶进入啃硬骨头、深水区的攻坚突破之年。

  人民法院利剑出鞘,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如浩瀚春风涤荡污浊,扫出了朗朗乾坤、盈盈正气。

  黑恶势力难存容身之地

  为严惩黑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2019年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铿锵有力,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擂响战鼓。

  科学有效的行动需要制度的规范与指引。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3月,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为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提供有力遵循。

  为依法、严厉和精准打击对黑恶势力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对纷繁复杂的犯罪样态抽丝剥茧、精细研判,积极牵头、通力配合,推进法律适用标准日臻完善——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就执法司法办案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具体回应和规定。

  10月,全国扫黑办发布国家监委与“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政策文件。

  一系列法律政策文件的实施明晰了定罪量刑标准,有利于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等原则的贯彻落实,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让正义的阳光遍撒每一个角落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扫黑除恶民心所向!”云南恶霸孙小果案和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的判决结果即出,一片拍手称快之声。

  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此前不久,云南省8家法院对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1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二年至二十年。

  12月17日,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公开开庭审理,杜少平等黑恶犯罪分子站上了审判台,沉冤16年的邓世平,终于等来了正义的审判。12月30日,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也迎来了公正裁决。

  黑恶必扫,除恶务尽。扫黑除恶是一场彻底的大扫除,目的不仅是拂去表面的尘埃,更要把暗藏的角落扫净。人民法院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其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让人民群众看到了中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打伞破网”的决心坚定不移,看到了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始终不忘。

  定罪量刑时,人民法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注重程序法治和保障人权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既不能人为拔高,也不能降格处理。

  一年以来,全国法院出重拳、下猛药,战果丰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国法院一审受理涉黑犯罪案件2904件,审结1830件,判决生效1357件,其中认定构成涉黑犯罪的1100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6236人,重刑率达56.65%;全国法院一审受理涉恶犯罪案件17694件,审结13527件,判决生效10912件,其中认定为涉恶犯罪组织成员的4900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2092人,重刑率达24.67%。

  随着一起起涉黑涉恶案件被依法公开审理和宣判,一个个作恶多端的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黑恶势力在有力的清扫中无处遁形,平安幸福的阳光照亮了每一个角落,也暖进了人民群众的心窝。

  2019年7月1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观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成果展。万紫千摄

  助力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运行

  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法律仗”,人民法院举措频频,在法治轨道内稳步前行——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专项斗争开始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国各级法院针对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共发出司法建议7633份,共移送涉黑涉恶涉“保护伞”线索31982条,有效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整体防控能力。

  2019年9月17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来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万紫千摄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举办全国法院扫黑除恶培训班;内蒙古、辽宁、福建、湖北、广西、宁夏等地法院组建了扫黑除恶省级专业化办案团队、设置专业合议庭;福建、甘肃、山东、广西等高院建立了“一案三查”制度,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河北、宁夏等高院出台专门规定,推动线索摸排工作的常态化,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江西、青海等高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矫正、跟踪帮教工作,有效减少黑恶势力的潜在“后备军”。

  全国法院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包括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积极运用庭前会议制度,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数据显示,各地法院审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召开庭前会议的比例超过80%。

  ……

  2019年,人民法院强力清扫黑恶,扫出了正气、顺应了民心,维护了平安,彰显了正义。

  2020年,扫黑除恶进入闯关夺隘、奋勇攻坚的决战阶段,为民除害的“大扫除”不歇气、不间断、不止步,人民法院策马奔驰、一往无前。

  2019年5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株洲法院,旁听彭某等9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组织卖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宣判。湖南高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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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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