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天空之镜”成了“天坑之境”

光明网 樊成 2020-05-29 10:48:07

  最近,国内疫情防控形式有所缓解,不少地方的旅游景区也陆续复工。为弥补前期的亏空,很多景区难免有些心急,也就做出了一些不那么合适的事情。

  最近,湖南郴州滴水源景区的一个名为“天空之镜”的网红景点,就引发了游客的强烈吐槽,质疑该景点的宣传图片与实景差距过于巨大。该景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称,其“天空之镜”是景区斥巨资打造,为国内首创;宣传图片更是美不胜收,仿若仙境。而网友拍摄的视频则显示,该景点只是在水上铺了几块玻璃,不仅没有反射人影的清晰效果,甚至还布满了脚印。

  对此,该景区工作人员回应称,“天空之镜”的照片是实景拍的,之所以和实景有所差距,是因为“可能就是专业的摄影师拍出来的”。该景点是免费的,受到质疑后打算扩大该景点的面积。可是,这位负责人恐怕回避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虽然“天空之镜”景点本身是免费的,但这并不代表很多冲着所谓的“天空之镜”来的游客没有在门票或其他方面产生消费。

  而且,有媒体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景点的问题还有更多。该景点在宣传中自称“巨资打造”“国内首创”,但检索网络可以发现,类似的人造“天空之镜”在国内不少地方都有。更要命的是,这些“天空之镜”的宣传图也都是同一套。实际上,这一套图片所呈现的美景来源于云南大理、河南郑州伏羲山风景区、云南泸沽湖、云南丽江等多个地方,所谓“天空之镜”的实景照片,不过是移花接木而已。

  这不仅是抄袭的问题,更涉嫌虚假宣传。我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会被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该景点的做法虽然看似只是搞了些无伤大雅的“照骗”,但这种虚假宣传如果达到一定程度,也应该被处以必要的处罚。去年,苏州定园景区就开创了我国旅游景点因虚假宣传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先河。现在看来,光有先河还不够,一些景区既然喜欢“趟”虚假宣传的“浑水”,那么就不妨让其喝点“苦水”。

  事实上,“天空之镜”的概念本是出于自然景点。位于玻利维亚波托西省西部高原乌尤尼盐沼,以及我国青海地区的茶卡盐湖,都因其澄澈空明、美不胜收的特殊景色获得了“天空之镜”的美誉。近年来,一些旅游景点瞅准商机,陆续开发了很多人工版的“天空之镜”。这种创意并不是不可以有,但一定要足够诚恳。如果只是营造一个噱头,就终将被扒下“画皮”,露出真面目。

  近年来,随着大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旅游业逐渐兴盛。但发展旅游业,绝不能一味追求“赚快钱”。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实际模样,分分钟会被以图片或视频的形式被游客传到网上,还未去过的游客自然也会选择“用脚投票”。

  郴州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的翻车,也给其他同行提了醒,甚至给其他景区提了醒:一念天堂,一念地狱,牛皮吹得太大,就很容易伤到自己。真想吸引游客,应该靠的是独特的旅游资源、与之相符的游玩乐趣、文化内涵和全面周到的服务,而不是几张“照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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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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