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酒驾交警不测酒”:警情通报不妨再详细些

光明网 陈广江 2020-07-29 10:10:13

  据媒体报道,针对网传“河北保定有人酒后驾车,交警不测酒”一事,保定交警7月26日通报称,李某某于7月21日饮酒后驾车,并逆行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因现场围观群众较多,为尽快恢复交通秩序,民警现场取证后将双方带至交警队检测酒精。经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某刑事立案,此案7月26日侦查终结,7月27日移送起诉。

  官方通报的目的和作用是澄清事实,正确引导网络舆论。但遗憾的是,保定交警的这份通报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还引发了新的质疑。

  之前,事故另一方当事人刘女士发视频爆料称,李某某为保定当地官员,被带到交警队后两个多小时不给其测酒精含量,在测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后也不抽血。媒体调查发现,李某某曾任保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等职,现为保定市纪委正县级纪检员。

  显然,除酒驾醉驾外,公众还关注李某某的官员身份是否属实、事故现场为何不测酒精、测出醉驾为何不抽血等细节。从通报看,该交通事故发生于7月21日,26日侦查终结,27日移送起诉,办案效率无疑值得肯定,但通报并未回应舆论全部关切,甚至有顾左右而言他之嫌。

  现场不对驾车逆行的刘某某进行酒精检测是第一个疑点。公安部印发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明确要求,“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机动车驾驶人,要求其下车接受酒精检验”。吹气检测几秒就能完成,“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尽快恢复秩序”等不应成为现场检测酒精的障碍。

  如果“在交警队两小时不测酒精”的说法属实,则网友质疑办案民警故意给嫌疑人“醒酒”时间也在情理之中。不少业内人士指出一个细节:根据相关规定,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醉驾刑事立案必须对嫌疑人进行抽血取证。现场不抽血,又是一个逃避刑责的疑证。

  从通报来看,“有人酒驾交警不测酒”的说法不成立,案件也已被移送起诉,但种种疑点还有待回应。网络曝光前交警执法的“慢半拍”和网络曝光之后的“雷厉风行”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不禁让人追问:如果不是刘女士手握视频证据进行“死磕”,案件的进展会不会顺利?警情通报何不再详细些?

  据最新报道,目前公安机关对网曝“保定市交警执法程序的质疑”启动调查。期待最终结果能解开公众的种种疑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不可逾越的法治底线,公职人员更应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警查酒驾须“一碗水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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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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