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起诉胜诉”,彰显社会公义之余仍需反思

光明网 唐 伟 2020-08-06 17:00:00

  据媒体报道,1996年4月21日,张某因见义勇为救两个被流氓调戏的女孩,遭报复挨了4刀。此后,两个女孩消失不见,伤他的人也没被抓到。除了身上的伤口,谁也无法证明他是见义勇为。去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得知其中一个被救女孩牛某娜的下落。他找到对方,但是牛某娜没有任何回应和感谢。一气之下,他将对方告上法庭,最初诉求是让牛某娜向他说“对不起,谢谢”,最后按法院的要求改为更具体的“支付补偿金10元”。今年6月,他胜诉了。

  在见义勇为的判定中,“救人挨刀”无论在过程还是结果上都符合最关键的要素。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激烈的过程和身体上的创伤,并没有换来“谢谢”,由于缺乏足够的佐证,自我证明变成了“自说自话”。面对伤口留下的疤痕,有人说他编故事骗人,还有人开玩笑甚至嘲笑,连父亲也开始怀疑,自己的孩子“到底是见义勇为,还是跟流氓打架?”,当事人精神上的痛苦不难想见。

  24年的漫长等待,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路历程,经历了多少内心的煎熬,恐怕只有当事人心头最清楚。作为旁观者,不难想象为还原真相和讨回公道,当事人所付出的巨大身心代价。被救者的冷漠伤了施救者火热的心,“英雄流血又流泪”所带来的创伤,会留存在心中久久难以消散。假若,这成了所有见义勇为者共同的遭遇,当遇到类似需要旁人“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情形,出于对后果的畏惧也必然选择先行自保,处于危难中的弱势者,就很难获得外人有力的支援,没有见义勇为的正气彰显,社会道德与秩序就会出现危机。

  通过法律途径和司法手段,见义勇为者为自己进行了“事实的还原”和“行为性质的认定”,不再背负“跟流氓打架”的恶意揣测与污名。24年来张某对事实和真相的执念,体现出对公理与公义的执着追求。“迟来的正义”固然令人欣慰,但过程和个人遭遇则值需要大家反思。

  个体遭遇的背后,其实是一个群体的状况写照。类似的案例举不胜举,如2018年12月26日晚间,在福州生活的哈尔滨人赵宇在家中听到楼下呼救,出门后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侵害一名女子,于是见义勇为与该男子发生撕打,搏斗中踩了对方肚子一下,随后被涉事女子和赵宇的老婆劝回。没想到涉事男子恶人先告状,报警称对方故意伤害,三天之后,赵宇被关进看守所。14天后,在家人聘请的律师斡旋之下,得以保释。

  如何善待英雄,如何呵护勇士,关乎边界与底线,关乎公义与正义的实现,关乎社会道德和社会文明。给予见义勇为者以声援,降低他们遭受误解和委屈的机率,给予他们最大的宽容和保护,让他们在“流血”之后不再“流泪”,我们需要给予“怒而起诉者”们最大的同理心。

  同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好制度性关怀,让现有的激励和保护措施得以更好的执行,比如给予见义勇为者重奖,或者在升学、晋职、就业、入户等方面给予特殊性关怀。除此之外,我们更需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呵护、关心、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的良好氛围,让个人的价值彰显激发全民共鸣,让见义勇为成为一种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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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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