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嫌犯在逃过程中再次犯案,责任在哪

光明网 刘雪松 2020-08-14 10:23:48

  近日,发生在江西抚州乐安县的一起连续杀人案引发关注。7月22日,犯罪嫌疑人曾春亮第一次潜入受害者家中作案时,刑满释放仅2个月10天,手段残忍。更令人震惊的是,在受害者2次报警时明确提到凶手具有危险性之后,8月8日曾春亮再次潜入受害者家中,2位老人当场被害身亡,1名儿童受伤。当天,乐安县公安局悬赏5万抓捕嫌犯。

  这还不是凶案的终点。8月13日,曾春亮在逃过程中再发命案,乐安县医保局驻厚坊村的一名扶贫干部在村委会被害。

  让人难以接受的,不是凶手有遁形之奇术,而是案发之后的防不胜防,以及当地警方官微与网友之间展开的“互动”。严格说来,不是互动,而是互怼。8月10日,有网友质疑为何警方一开始不重视受害者的报案,抚州公安官方微博除了表示“自有公道”外,还回复网友称,“如果可以,我们希望你能作为优秀的人民群众来帮助我们抓捕逃犯。”

  曾春亮第一次作案时携带凶器入室作案并致人以伤,对受害人家庭及社会的伤害已经构成。受害者全家如惊弓之鸟,当天与次日接连两次报警,发出求助信息。鉴于曾春亮两次被判入狱,累计被判18年6个月,出狱2个多月涉嫌再次犯罪,当地警方本应及时部署重点控制,可命案还是在10多天后发生了。这不是受害者家庭冥冥之中有感应,而是用2死1伤的生命代价验证了常人应有的基本判断。当地警方悬赏抓捕已是亡羊补牢,但显然法网不密,疏漏太大,以至于后面又发生了驻村干部被害案。

  凶手狠毒,罪不可恕。但是凶手发出的死亡威胁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受害者家庭报警后没有得到足够保护、通缉之后造成连环杀人案,也让人难以接受。

  这一连串命案下来,对无辜者大开杀戒的凶手依然在逃,公众有恐慌是难免的,社会有质疑是正常的。网友批评的言论不一定全然准确,但其反映出社会对案件的关注,他们想法不够成熟,则是因为并非专业人士,会把追捕凶手的期待放在警方身上。也因此,当地警方更应该严肃对待案件,全力追捕在逃嫌犯,而不能以“自有公道”的说法来自我安慰,更不应暗讽群众不够优秀。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官微的形象,更是给公安系统、给当地形象抹黑。

  警方办案,如果回应社会关切、与群众开展良性互动,既是群众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办案本身工作的一部分。前段时间的浙江杭州来女士被害案,尽管网上也有各种跑偏的猜想和质疑,但建议的心态和助力的姿态是主流,网友的许多建议也为警方办案提供了拓展性思维。公众在这个过程里掌握了更多情况,消除恐慌,也体会到了警方办案之艰辛与努力、汗水与不易。在乐安县接连发生的命案中,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一面。

  目前,抓捕还在继续,希望当地警方全力追捕在逃嫌犯,给生命止损,并及时通报案件进展,给社会平安与平静。在此之后,则应进一步复盘和解决办案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判断失误、有无流程疏忽、是否有渎职嫌疑,种种疑问都需要梳理清楚。逝去的生命已无法挽回,但必要的反思不可少,这既是对受害者及亲人的交代,也是提示警方必须严肃对待案件和报警线索的一次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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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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