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9月1日起实施 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老破小”

温州网 2020-08-15 11:12:00
《温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试行)》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

  温州网讯 《温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试行)》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新指南,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且未列入棚改计划或5年内未列入征收计划的老旧小区。

  昨天,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称,制定此指南主要是为了明确改造范围、项目内容、建设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改造实效、提高审批效率,实现项目快落实、百姓早受益。

  按照新的工作指南,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设施缺损、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住宅小区。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且未列入棚改计划或5年内未列入征收计划的老旧小区。2000年后建成的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备、物业管理不健全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不属本次老旧小区改造的范畴。

  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道路交通和停车、管网通信系统、景观绿化、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等6大方面。在层级上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等3大类。从保基本开始,根据老百姓的需求,因地制宜、因项目而异来确定改造内容。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夏晓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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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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