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不能成“糊涂账”

光明网 斯远 2020-08-19 10:24:35

  小区公共收益,谁来用,如何用?这个问题撕扯多年,至今未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媒体采访发现,现实中,常常出现公共收益被物业公司擅自使用,或业主委员会追讨到手却面临监管难、不会花等尴尬状况。比如有小区在公布收取了多少费用的同时,也公布了如维修垃圾桶、路灯等支出项,然后称“结余为零”。还有的小区则不知如何处置公共收益,最后只好均分了事。

  小区公共收益处置问题,由来已久。常常是,业主每日里置身于电梯广告包围之中,商业推销活动也每每进入小区,但一涉及到给业主“报账”,则往往疙疙瘩瘩。在前述两个案例中,小区物业还把账目告诉业主,其中一个小区还能把收益移交给业委会,客观而言,这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多数小区,可能只见物业各种花式催缴物业费,从来没有见到物业公布过公共账目,更不要说给大家分红了。

  为什么物业会如此傲慢?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或者说尽管已经出台相关法律但却缺乏执行刚性,导致在很长一段时间,公共收益处于一种灰色地带。物业早已把这部分收入视为“想当然”的收入了。及至一些地方出台条例,要求公开收支,其不情愿、不积极、不主动的态度,不难理解。

  另一方面,物业的傲慢或者说糊里糊涂收钱用钱,也与业主难以参与小区管理有关。要么没有业委会,要么虽然成立了业委会但却被物业收买,成为摆设,类似的事情并不鲜见。此前有媒体报道,一些业委会成员,一开始还为业主主张权益,然而很快就变味了。有的从物业支薪,有的被免掉暖气费等等。长此以往,业主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自然会受到影响。小区公共收益的归属方本不成为问题,但因为这些七七八八的事越弄越糟。而小区业主的冷漠,更是让物业少了约束。

  小区公共收益不能成“糊涂账”。首先,各地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将业主共同决定“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作为一条硬性规定,不能让《物业管理条例》成为虚文。这实际上也涉及到基层治理的问题,小区居民参与共管共治共享,不应该是一个难题。只有扩大参与,才能彻底扭转什么事都由物业说了算的弊端,也才能实现治理效能的提升。

  其次,要从制度上约束物业和业委会。比如在公开收支的时候,要列出细目,回应质疑,不能简单把账做平就算完事。这不仅仅是一个知情权的问题,更是一个防范不当得利、维护公共利益的问题。信息时代,小区多一些商业化色彩本没什么,但一定要警惕,这中间不要损害了居民权益,进而损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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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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