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鹿城区市政公用管理处原工作人员李胜利被批捕

温州网 2020-10-14 14:55:06

  温州网讯  温州市鹿城区市政公用管理处原工作人员李胜利涉嫌受贿一案,由温州市鹿城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胜利作出逮捕决定。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下半年至2019年期间,李胜利在担任鹿城区双屿街道公共安全办主任和丰门街道党政办主任、经济发展办主任等职务时,利用其管理辖区内企业、园区的消防、安全生产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影响力,为他人在经营园区、转租厂房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掌上温州客户端

  通讯员 鹿轩 

  记者 吴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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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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