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禁止遛狗”?要警惕过犹不及

光明网 陈广江 2020-11-16 15:24:46

  11月13日,云南昭通威信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通告称,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城市狗患的严重性及其治理的迫切性早已无需赘言,相关部门出重拳、下猛药无可厚非,但要警惕“越严越好”的治理逻辑。不顾实际,一味在“严”字上做文章,最终可能过犹不及。且不说该规定是好是坏,首先一个问题是:“城区禁止遛狗”的规定如何落实?需要相关部门不分白天黑夜上街监管吗?管得过来吗?

  出台一项规定或政策,首先要考虑其可执行性,说一千道一万,管用才是硬道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在治理城市狗患上陷入了怪圈,甚至到了脱离实际、不具备可执行性的程度。2018年10月底,云南文山市发布《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这份通告不乏亮点,但其中“早上7点至晚上22点禁止遛犬”的规定引发热议,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遛狗规定”。一刀切地禁止白天遛狗,同样被舆论质疑不具备可执行性。

  近年来,各种地方版本的“最严养狗令”层出不穷,但治理效果并不让人乐观。治理狗患问题,的确迫在眉睫,城市管理者面临的压力也可想而知。但要看到,治理城市狗患也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一方面需要出重拳、下猛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另一方面还要着眼于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在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若急于求成、期待毕其功于一役,往往欲速则不达。

  治理狗患首先要正视部分市民的养狗需求,通过制度促使其文明养狗,让养狗者能做到文明养狗,不影响他人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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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陆向东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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