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有所养”之外,更应重视精神需求

光明网 唐伟 2020-12-29 16:20:16

  据媒体报道,2015年,一老人在家不慎摔倒受伤,随后被子女送到医院救治,出院后她就被子女送进了养老院。几个月后,老人的身体完全康复,她想回家居住,没想到却遭到了子女的坚决反对。5年来,老人越来越苦闷,她感觉子女是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剥夺了她的自由。她认为,呆在养老院自己形同犯人,自己是他们的母亲,想要回家。

  受伤后出于方便照顾的考虑,子女将母亲送到了养老院予以看护,但临时措施却被固化,老人被“困”在敬老院而再也回不到“自己的家”。由于养老院与老人子女签署了禁止外出的协议,在没有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敬老院不敢擅自放老人回家。没有手机、没有证件、没有钱也没有房门钥匙,90岁老人的回家之路遥不可及。

  一件看起来并不复杂的事,却因为子女的不同意而变得极其困难。子女们坚持要把母亲留在敬老院,有出于方便照顾的考量,这种做法可以理解。毕竟母亲是高龄老人,养老院属于专业的养老机构,能最大化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避免出现“空巢老人”面临的安全风险。况且子女们每周都到敬老院探望,送来水果和药品,还考虑到母亲有洁癖把衣服带回家自己洗;知道母亲肠胃不好,会带来毛豆保健肠胃……从这些举动上来讲“不可谓不孝”,更不能与“遗弃”相提并论。

  但问题在于,“想回家”是老人魂牵梦萦的诉求,也是最亟待解开的心结。叶落归根,即使敬老院的条件再好,护理能力再强,都没有老人回到家的愿望更重要。在那个居住了50年的旧房中,有她有最熟悉的环境氛围,最深厚的情感寄托,有最感动的陈年往事,有最信任的亲朋故友,年龄越大这种愿望越迫切,以至于老人“变得垂头丧气,整日打电话哭诉想要回家,甚至有自杀的念头”。

  从这个角度看,孩子们“为了更好的照顾老人”的理由,实则一点也不合情理。真正的孝道既讲形式更重内涵,简单而言就是要最大化尊重老人的意愿,而不是以世俗的理由“强人所难”。比之于敬老院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圆老人“回家的梦”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如果老人在敬老院生活已非常不开心,甚至“有自杀的念头”,那么任何拒绝老人回家的理由都显得苍白无力,看似把老人“养”在敬老院,实际上是把她“困”了起来,让敬老院成了“终老之地”。

  正如网友所言,子女的这种行为已粗暴地侵犯了自己母亲的生存权、自由权和经济权,是对老人基本权利的无情践踏,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巨大伤害。事实上,照顾老人与满足回家愿望之间并不矛盾,保障老人的安全也并非只有养在敬老院这一条路,请一个保姆负责日常照顾,平常多回家看看或利用监控设备都是可行之举,不能仅仅按照自己的意愿“任性为之”,丝毫不顾忌母亲的情感诉求和精神需要。

  更大的问题在于,当子女蛮横的把母亲“困”在敬老院后,老人想回家的路也人为被阻断,至少在目前依然找不到方向,陷入了“求助无门”的境地。这其实是众多老年人养老现状的真实写照,“老有所养”的养老认知还处于最原始的层面,“老有所乐”的精神满足还难以实现。没有精神慰藉与情感安慰,老人们的生活就会陷入无形的“笼子”。因而,如何回答好“出养老院谁做主”这个问题,考量着整个社会养老服务和权利保障体系的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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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陆向东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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