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温州一群孩子在高楼“飞檐走壁”?实际发生在17年的广东河源!

温州网警巡查执法 2020-12-30 18:17:00

  温小巡在巡查中发现,“**观察”、“**新闻”等抖音号各发布了一段长十秒的视频,称12月29日,温州高层楼顶,有四五名孩子在飞檐走壁的惊险一幕,目击者发现后已及时拨打119。

  经与市局情指联勤中心核实,温州近几日没有接到相关警情。温小巡对该视频核实后发现,该视频内容最早于2017年4月就在广东一带流传,拍摄地点据称发生在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某小区内。

  你以为辟谣到这里就结束了?温小巡本着追求真相到底的原则,我们搜索到了该事件在另一个角度拍摄的视频。

  该视频中拍摄了该小区的全貌,还显示了小区一楼的一排店面。

  我们在广东河源一带搜索相关店面信息,找到了与视频中场景一致的实景地图,确定了该视频系发生在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福和大道御水花园小区。

  碰到疑似谣言不要慌,先搜索看一看。你学会了吗?

  温馨提醒:虽然该事件并非发生在温州,但视频中的几个孩子在高楼楼顶奔跑戏耍实在是让温小巡捏一把冷汗。希望各位家长一定要教育自家的孩子,不要像这几名小孩一样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普法讲堂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社交平台具有快速的传播性,请不要随意转发不经确认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散步虚假信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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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N 编辑:邓欢欢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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