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将开展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 重点监管违法违规者

温州网 2021-01-13 07:47:00
从近日起,全市开展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

  温州网讯 从近日起,全市开展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

  该活动由市住建局组织,分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市民监督团活动、行业协会监督活动。

  全装修项目至少举办

  两次工地开放日活动

  工地开放日活动由房开公司联合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组织购房住户(意向安置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一定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查看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使住户能够零距离接触了解现场施工实际状况,知晓现场施工工艺和建筑材料使用及工程质量情况,消除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疑虑。

  市住建局要求,工地开放日尽量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应至少提前10天向所有可能参加活动的住户发出邀请,告知工地开放日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活动流程和进入现场注意事项以及回执的最后日期。根据现场条件、参加人数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批安排,可以将住户按单元楼栋进行分组。参加活动的住户应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原则上毛坯房项目至少举办一次工地开放日活动,在结构中间验收结束后;全装修项目至少举办两次,一次在结构中间验收结束后装修开始前,一次为装修结束至预验收前。

  毛坯房至少开放两处房源,全装修住宅至少开放三处房源,争取每个套型都有一处。房开公司要满足住户在签约后入住前的等待期间对所购房产亟待了解和感受楼盘的工程质量、品质和进度的心理需求,有条件的可以讲解工艺,参加VR体验等,最大可能的扩大参观内容。

  应在现场准备相关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材料进场报验、复试资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次、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单等)和工程关键部位的影像资料(包括基础、主体、室内装修施工相关影像资料)。

  市民监督团

  每年开展3~4次活动

  市民监督团活动是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社会监督员、行业专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一定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测量,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企业责任主体管理外的第三种监督力量。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负责市本级工程项目市民监督团活动牵头工作。

  本市范围内的在建住宅工程(尤其是商品住宅),主要监督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地下室、卫生间、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情况,全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钢筋、混凝土、砌体、管线、涂料、幕墙等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情况,墙体节能保温施工质量情况,质量安全投诉多、整改隐患多、现场施工管理不力的建筑工地整改落实情况。

  人员组成:1.市民监督团活动牵头单位相关人员1~2人。2.从市住建局确定的《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中抽取社会监督员3~5名;

  各地市民监督团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3~4次,每次监督不得少于2个工程项目,时间控制在1天内。各地可结合有关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开展。

  行业协会专项监督

  每半年至少一次

  行业协会对住宅工程的监督活动,主要包括桩基工程监督、基坑工程监督、防水工程监督、安装工程监督、结构工程监督。

  1.行业协会组成专家小组对桩基工程、基坑工程、防水工程、安装工程、结构工程分别开展专项监督,并形成监督报告给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督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追究其责任。专项监督开展频率为每半年至少一次。

  2.行业协会在开展桩基、结构、防水、装饰装修和安装等工程创优咨询及各类评选活动中,要落实对住宅工程的监督责任。发现住宅工程所用钢筋、混凝土、砌体、管线、涂料、防水、幕墙和节能保温等主要建筑材料(制品、设备)质量(品质)等级与设计不符合,工程使用淘汰产品与技术,大型机具、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组织施工,施工现场消防、扬尘、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工程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建筑部分)规定等,除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外,还应定期向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可定期在公众号、网站向社会公布其监督情况。

  3.行业协会对主动要求开展住宅工程社会监督的建设主体单位,可在企业评先、优质工程创建等方面予以同等优先推荐,对于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建设项目和企业予以表扬激励,并适时组织观摩推广。

  市住建局根据上述三项活动督查成果,将对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在建项目加大日常监督频次和力度。对行动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责任主体单位,给予信用考核扣分、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

  来源: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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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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