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爆竹2月10日开卖 市区设17个销售点,下周开拍

温州网 2021-01-13 14:02:13

温州网讯  近日,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公布了今年春节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点布局,三区设置17个销售点并将于下周开拍。今年销售点与去往年相比有所缩减。

据了解,今年鹿城区销售点数量与去年一样,仍设6个点,但销售点地址有变,分别位于市区瓯江路与惠民路交叉口以西大城小爱对面空地、勤奋路和望江路交叉口背面空地、欧南路与霸力路交叉口北面空地(玉锦麟对面)、藤桥镇戍浦北路与沈湾路交叉口东北角空地、藤桥镇泰新街与泰清路交叉口东面人行道、山福镇临江西街中国邮政西首围墙边空地。龙湾、瓯海两地销售点有所缩减,今年分别设置6个销售点和5个销售点。销售点的逐年减少让拍卖价格一路看涨,去年鹿城区勤奋路和望江东路交叉口北面空地的销售点以85.11万元卫冕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权“标王”。

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确定2021春节期间市区(洞头区除外)烟花爆竹零售时间为2月9日至2月13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初二);允许燃放时间2月11日至2月13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

不过记者了解到,今年鹿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期限为:2月10日至2月13日,即农历十二月廿九至正月初二,共4天。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 李杨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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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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