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校外培训!温州发布冬春季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

温州网 2021-01-27 08:13:00
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严格审查学员健康

  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温州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二、严格管理员工健康

  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温,如确需离温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鼓励员工留温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温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温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三、严格控制培训规模

  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 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 米距离。

  四、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签字笔或刷卡签到。

  五、严格控制聚集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六、严格落实环境消杀

  培训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七、严格动态健康监测

  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机构一旦发现员工和学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八、严格管理饮食卫生

  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杜绝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教育引导机构员工适度锻炼身体,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九、严格管控重点人员

  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温返温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机构员工学员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落实个人报告责任。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来源: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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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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