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温州“动”起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

温州网 2021-04-28 07:58:00
近日我市各地纷纷针对《条例》的新规定和新变化,采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和实践。

  温州网讯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有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将要“吃罚单”了。为了赶在《条例》正式实施前让全体市民“心中有数”,近日我市各地纷纷针对《条例》的新规定和新变化,采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和实践。

  把“新规定”普及到家门口

  早在去年12月24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审议通过后,我市各地就纷纷围绕垃圾分类新要求和新规定开展宣传普及。

  为了让《条例》落地生根,鹿城在辖区14个街道同步推出“普及条例 送学上门”服务,同时结合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黑榜单位采取“一对一”上门指导,表彰先进,督促“落后生”。

  龙湾区充分发动垃圾分类宣讲团的作用,对130多名宣讲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将为《条例》量身定做的PPT纳入宣讲计划,网格化分解宣讲任务,扩大宣传覆盖面。洞头区则积极利用云课堂+网络媒体的宣传力,在各媒体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持续推出《条例》宣传内容,形成了浓厚的分类氛围。

  通过多载体、多维度、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条例》中规定的垃圾怎么分,分错怎么罚等知识,大家已经“心中有谱”。

  把“好做法”推广到全社会

  在半年多的宣传与实践中,我市各地总结出了不少垃圾分类的好经验、好做法,并通过广而告之推广到社会各个层面。

  其中,瓯海区的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垃圾分类巡查管理中,将“分类承诺书”分发至沿街商铺、宾馆、酒店,手把手教地教垃圾分类收集方式,督促商铺严格按照承诺书内容设置垃圾桶,养成分类好习惯。

  乐清市把“分类课堂”搬到在学校、住宅小区,通过巡回展宣传垃圾分类后“污染减少”、“变废为宝”等益处,促进垃圾源头减量。苍南县则通过“垃分通行证、随手扔变随手分”等多个游戏环节,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引导市民在轻松活泼的游戏过程中深入了解《条例》内容。

  把“好习惯”根植到日常生活

  为了把生活垃圾分类变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自觉,各地纷纷亮出高招。

  瑞安市除了在各大商超综合体、主要路口、公园、机关单位附近“摆摊”宣传分类新规外,还组织居民集中学习,现场指导如何正确投放生活垃圾。泰顺县从今年1月8日起多部门联合发动“万户走访百日宣传”活动,与居民面对面交流指导,讲解分类常识和违规投放的处罚。

  “垃圾分类,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通过积极的宣传和引导,我市各县(市、区)正用《条例》规范居民日常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记者:夏婕妤

  通讯员 甘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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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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