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海为媒,温州三地法检协作机制“上线”

温州网 2021-05-17 08:04:00
在现场,增殖放流、海上巡航、巡回审判和“三地法检六院”温州海湾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逐一举行。

活动现场,40万尾优质鱼苗在洞头国际放生台放流入海。 张琳 摄

  温州网讯 山海相连,异域同天。5月15日上午,温州海湾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洞头国际放生台正式启动,龙湾、洞头、乐清“三地法检六院”共同签订《温州海湾生态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协议书》,通过联合建立十项机制,携手同绘温州湾、乐清湾生态司法保护蓝图。据悉,这是全省乃至全国首个涉海洋生态司法保护法检协作机制。

  在现场,增殖放流、海上巡航、巡回审判和“三地法检六院”温州海湾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逐一举行。

  十项机制,加强海湾生态保护

  司法服务为我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护航

  龙湾、洞头、乐清海洋资源丰富,三地海区相连,海湾生态环境更是唇齿相依,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在三地共同努力下,应运而生。

  《温州海湾生态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通过办理案件、跟踪网络舆情,了解基层执法情况,重点对环温州湾、乐清湾的龙湾、洞头、乐清等地可能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其中包括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开采矿藏、环境污染、堤岸防护、非法围垦、非法捕捞、海上非法作业等领域。

  据介绍,温州海湾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有四大特色亮点。工作平台共建,成立生态司法协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温州海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和问题;办案协作共赢,协同联动处置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实时通报正在办理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跨区域案件进展情况;多元共治共享,建立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强化诉前程序监督,聘请农业、林业、环保等单位专业人员担任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突出办案社会效果,做好定期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回访制度,以开展巡回审判、模拟法庭、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洞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新楚表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是“三地法检六院”乃至全市迈出海湾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单兵作战”向“联合作战”的关键一步。洞头法院作为发起单位之一,将在一体化信息互通、审执协作、联动宣传、协同创新等机制上持续发力,促进司法资源高效利用与合理共享。

  增殖放流、巡航检查、公开审判

  法检部门全力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当前正值东海全面进入禁渔期,“三地法检六院”海湾生态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工作的启动是司法机关的主动作为。

  活动现场,40万尾优质鱼苗在洞头国际放生台放流入海。市民、游人纷纷上前帮忙,轻轻用水桶捞起鱼苗,倒入放生台的通道中,他们相互拍照留念。

  同一时间,人群慢慢集聚。广场的另一侧,洞头法院工作人员拉起警戒线,对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起因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进行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庭审也引来了群众围观。

  洞头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渔民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妨碍了水生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不利于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公开开庭审理在当地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当庭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日至1年不等的刑罚,2名被告人因收购非法捕捞的水产品,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5000元的刑罚。

  随后,“三地法检六院”发布非法采矿罪案、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废旧金属回收站行政处罚案、非法海水养殖系列案、海洋生态损害公益诉讼系列案等温州海湾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在“生态修复”方面,法检部门将实行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通过引导行为人采取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分期履行等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代替传统的经济赔偿。行为人承担环境修复的意愿、行动和实际效果更将作为裁判考量的因素。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张琳 通讯员 林慧慧 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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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张湉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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