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处罚,违停司机给车牌“穿上”一件衣服,结果被记13分

温州网 2021-06-25 09:54:00
6月22日下午,乐清交警大队虹桥中队民警开展巡逻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皮卡车违停,占用现场非机动车道,严重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

温州网讯  6月22日下午,乐清交警大队虹桥中队民警开展巡逻执勤过程中,经过虹桥中路附近路段,发现一辆皮卡车违停,占用现场非机动车道,严重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民警立即上前处置。

但民警走近时,竟然看到车辆前车牌上挂着一件天蓝色的衣服,这是怎么回事?正当民警对违法现场进行拍照取证时,一名男子迅速从路边店内跑出,并向执勤民警解释称:自己在现场临时停一下车,装点货就马上走。在民警的追问之下,男子承认了自己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事实。

现场,民警通过检查发现男子未携带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还存在10次违法未处理的情况,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将驾驶员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男子姓梅,在虹桥镇某公司上班。据梅某交代,当天下午,他驾车到虹桥中路拉货,在附近未找到停车泊位,于是图方便在拉货点门口附近违停,考虑到装货需要一点时间,担心车辆违停会被路口的监控抓拍,梅某就从车内找了件衣服挂在前车牌上,想以此逃避处罚,结果货还没装完就被巡逻经过的民警发现。

目前,梅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记13分以及罚款等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介绍,车辆号牌犹如车辆的身份证,《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明文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同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一次记 12分。但仍有驾驶员不以为然,甚至为逃避处罚而心存侥幸遮挡号牌,结果只能为自己的一时糊涂埋单。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 谢树华

通讯员 余甘棠 徐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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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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