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每月300元室内每月200元 温州高温津贴连发4个月
温州网
2021-07-16 07:45:00
今年,我市企业职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依然按照《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执行,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
温州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我市企业职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依然按照《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执行,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
根据高温津贴标准: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市人社局提醒,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此外,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孙余丹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