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施行近半年 “以身试法”被拘被判的还真不少

温州网 2021-08-19 07:54:34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

  温州网讯 咬警察、踹警察、打辅警……近段时间来,我市频发暴力抗法、暴力袭警案。

  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刑法》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由三年提升到七年。昨天,记者获悉,“袭警罪”施行近半年,温州有多人“以身试法”被拘被判。

  温州首例袭警案

  酒驾遇查不配合打辅警

  今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新增袭警罪以来我市第一起涉嫌袭警罪的案件发生在洞头。3月1日晚7时30分许,四川籍彭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洞头区北岙街道烈士路三岔路口时,发现民警正在设卡检查遂紧急刹车。民警、辅警等人上前查看,发现彭某身上酒气很重,辅警持呼气酒精测试仪要求彭某配合呼气检测,彭某拒绝配合,并用力挥打辅警陈某右手,致陈某右手小指甲床、甲沟出血。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已达轻微伤。

  经初查,彭某的行为已涉嫌袭警罪,3月2日,彭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月16日上午,洞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全市首例袭警罪案件,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3月9日22时,瑞安人曹某与其妻在瑞安市场桥的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其妻报警后,瑞安市公安局派出所组织警力赶到现场。曹某见民警到来,情绪越发激动,并与上前劝阻的亲友发生肢体冲突。警方在上前制止过程中遭到曹某剧烈反抗,结果造成民警、辅警等3名警务人员手、颈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经事后鉴定,其中一名辅警伤势为轻微伤。日前,瑞安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犯袭警罪,判处拘役5个月。

  5月14日凌晨,洞头区公安局北岙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洞头一男子刘某兵醉酒后,在北岙街道“人保”门口无故殴打他人。凌晨2时40分,刘某兵被传唤至洞头公安办案中心,在等待人身检查的时候,刘某兵对看管民警进行辱骂,并用脚蹬民警大腿处,情节恶劣。近日洞头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刘某兵有期徒刑八个月。

  暴力抗法接处警

  女子撕咬民警被判刑

  5月3日晚8点30分左右,永嘉县公安局民警李某带领辅警陈某来到冷某开设的棋牌室中进行检查,民警要求相关人员待在原地等候调查并不要拨打电话,但冷某拒不配合,仍然拨打电话,而后民警口头警告冷某让其配合并要求其交出手机,冷某拒绝交出。民警和协警一起上前控制冷某时,冷某暴力反抗并用嘴撕咬民警和协警,致二人受伤。7月8日上午,永嘉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冷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3月31日晚11时许,温州市区一KTV负责人报警,称包厢内在打群架,已经有人受伤流血。鹿城区公安分局五马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这时候,门口有一行10多人正要离开,保安指认他们就是刚刚在包厢打架的人。民警与辅警上前了解情况,然而对方不听劝阻,还进行言语辱骂。其中一名身穿花上衣的男子欲殴打辅警,民警立即上前制止。此时,店门口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突然冲到民警身后,用手肘使劲勒住民警的脖子,嘴里还大声喊着,“不要动,快逃快逃。”民警迅速使用警械制止对方的行为并将其控制,此时身穿花上衣的男子趁乱逃走。民警将男子及其余人员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单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拘。

  7月18日凌晨4时许,洞头区公安分局北岙派出所民警在北岙街道霞光大道处置一起家暴警情时,遭遇事件的男主人吴某及其朋友冯某的辱骂和挑衅。在民警对吴某、冯某进行传唤过程中,吴某突然从背后用脚踹向民警腰部,将民警踹下楼梯,造成民警腰部受伤。7月19日,吴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刑拘;冯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最疼”的抓捕行动

  嫌犯拒捕咬抓捕民警

  对于龙湾区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的新警陈泽楷来说,这大概是从警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经历过的“最疼”的一次抓捕行动。

  近日,海滨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电瓶车的电瓶被盗。所里视侦组经过多日的监控追查和信息研判,8月16日上午初步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及落脚点,民警陈泽楷立即带队前往抓捕。

  当陈泽楷走进嫌疑人潘某家所在的小巷子时,正好与嫌疑人打了个照面,眼尖的陈泽楷一眼确定就是他。“我是警察,站住!”陈泽楷大喊一声便立刻出手,一个箭步上去拉住了嫌疑人潘某,同行的队员迅速形成包围圈,将嫌疑人控制住。

  潘某身形壮硕,激烈抵抗抓捕,趁民警不备,一口狠狠地咬住了民警陈泽楷的手臂,陈泽楷强忍剧痛,依旧牢牢抓着潘某,和同事一起将潘某戴上手铐。此时,陈泽楷手臂上已被咬出了一个茶碗般大小、鲜血淋漓的伤口。

  目前,嫌疑人潘某因涉嫌盗窃和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被依法刑拘。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拒捕咬民警、酒驾打辅警……“袭警罪”施行近半年 “以身试法”被拘被判的,还真不少

  记者:袁寿省通讯员 朱雪娜 涂雪瑞

  新闻﹢

  暴力袭警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袭警行为的最高量刑幅度由原来妨害公务罪的有期徒刑三年提升到了有期徒刑七年,从立法层面为人民警察依法履职构建了一道坚强的防护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曾专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

  对使用凶器、危险品、驾驶机动车袭警等手段恶劣;造成民警轻微伤、警用装备严重毁损、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多人袭警或袭击民警二人以上;具有同类前科等7类情形,酌情再作进一步从重处罚,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规定对于驾车冲撞、拖拽民警以及抢夺、抢劫民警枪支,危害公共安全或民警人身安全的,依法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故意杀人罪等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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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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