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种植土、种植苗木 永嘉一破坏山林者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温州网 2021-08-24 0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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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近日,林某依调解书内容履行了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对被坏破的永嘉乌牛白水漈林地进行种植土回填及苗木种植。

2016年6月,林某承包了永嘉县乌牛街道上叶村白水漈山场的林区道路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林某擅自超出林业部门审批的范围建造道路,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其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共计15636平方米,合23.5亩,林木蓄积49.4立方米,以上地类均为乔木林地,林种均为防护林。2019年9月29日,永嘉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林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0年5月,永嘉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起诉。后经永嘉法院主持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由林某同意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67230元,支付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费25000元,并在温州市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道歉。

近日,在收到调解书后,林某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支付了生态修复费用,与某工程设计公司签订修复合同,对乌牛街道上叶村白水漈被坏破的农用地进行种植土回填和苗木种植。

来源:温州商报

原标题:回填种植土、种植苗木 永嘉一破坏山林者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记者 黄伟 通讯员 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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