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新华网
2021-09-15 10:53:48
记者14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保障“双减”改革任务落实。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要求不得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记者余俊杰)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政府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跑出打造共同富裕市域样板加速度
社会09-15
-
电价有调整,10月15日起执行
社会09-15
-
乐清一小学开设攀岩课 学生化身蜘蛛侠“飞檐走壁”
社会09-15
-
今年以来价格密密降 市民感慨实现“猪肉自由”
社会09-15
-
器械脱落滑进11岁女孩气管 医生妙手寻针避免切除部分肺
社会09-15
-
买下多个相连地下车位改地下室 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
社会09-15
-
鹿城供电助力绿色零碳生活 12个全电、零碳示范点亮相七都岛
社会09-15
-
市区中山公园文化长廊完成改造提升:白墙黛瓦美人靠沿河临水 长廊飞檐碧玉竹傍石探窗
社会09-15
-
温州小将全运会上射落一银一铜 王芝琳获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银牌
社会09-15
-
追记捍“卫”者罗云宗
社会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