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州日报 2022-01-25 09:14:59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浙江温州鹿城轻工园区一期C-59地块(工业标准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4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浙江温州鹿城轻工园区一期C-59地块(工业标准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其他相关要求:

(一)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2921.6万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40万元/亩;

(三)达产后亩均增加值≥280.3万元/亩;

(四)单位能耗增加值≥8万元/吨标准煤;

(五)单位排放增加值≥13848.4万元/吨;

(六)R&D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4.8%。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

三、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立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

(三)本地块只能独立竞买,不支持联合竞买。

(四)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10年的年亩均税收按新公司达产后实际缴纳的年亩均税收值认定;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不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10年的年亩均税收按竞买人在鹿城区范围内实际缴纳的年税收减去竞买人在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额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

(五)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鹿城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应当在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与地块项目监管人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地块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四、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地块起始地价为302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第一阶段上限价格为362万元。

(二)当地块竞拍价格未达到第一阶段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当竞买人报价达到第一阶段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达产验收后连续10年的年亩均税收的程序,每次竞报额度为1万元/亩(含)及其整数倍,按照竞报年亩均税收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四)当地块竞报年亩均税收达到99.6万元/亩(含)时,再次转为竞地价,增价幅度为每次5万元(含)及其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地块挂牌时间:2022年2月14日9时00分至2022年2月24日9时00分。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9时00分至2022年2月22日17时00分。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17时00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楼)。

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0577-88926867 李女士

地块联系人:0577-88672571 王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4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查铁翔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