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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三年多催生文明新风尚 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

温州网 2022-05-18 07:39:00

  温州网讯 2019年1月1日,《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文明条例》)正式实施,引导和推动全体市民自觉养成“讲文明、崇公德、守秩序”的好习惯,并对交通、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各种不文明行为作出相关规定及处罚。

  以罚促改,以改推动文明习惯的长效落地。《文明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在不文明行为整治和文明行为宣传倡导方面狠下功夫,推动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长足提升,有力保障了我市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

  路口各项守法率明显提升

  《文明条例》指出,影响交通的不文明行为包括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插或超车、行经积水路段未低速通行、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闯红灯、未佩戴头盔等。

  记者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文明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深入推进,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查不系安全带行为,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联合出台快递、外卖企业文明守法指数“四色考评”办法,强化企业自主管理;联合文明单位、志愿者上路开展公益宣传活动等。

  数据显示,当前我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头盔佩戴率达90%以上,从2019年以来,事故亡人数逐年下降,市区斑马线守法率已达98.81%。

  此外,针对《文明条例》中涉及不文明交通行为处罚规定的,包括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不按停车泊位标识方向停放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整治。从现状来看,主要路口各项守法率有明显提升,“礼让斑马线”成为驾乘人员的行动自觉。

  “小广告”整治齐抓共管

  “小广告”是影响公共环境的主要不文明行为之一。为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前不久,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梧田中队开出一张小广告乱张贴处罚单。这是今年该中队办理的第11起小广告乱张贴案。

  根据《文明条例》相关规定,未经同意或者请求,向住宅发送广告,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开出小广告乱张贴处罚单,是我市积极打好“清、罚、停”组合拳,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缩影。一方面,我市多方合力下狠功夫专项专题整治小广告违法行为。另外,借助“执法服务进社区”“城管驿站”等平台,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参与小广告清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共享单车定点还车率超九成

  近年来,细心的市民们惊喜地发现,过去随意停放在公交站、人行通道上的共享单车,如今被统一停放在白色划线区域的“电子围栏”内。

  得益于《文明条例》实施,温州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文明乱象,有了处罚依据。《文明条例》中,对共享单车的使用者、经营企业的职责都作了规定。

  三年多来,市行政综合执法局通过强化督查整改、依托科学技术等举措,实现《文明促进》条例落细落实,如实施电子围栏,实现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全覆盖;督促企业加强对骑行人的信用管理,对不规范停入“围栏”内的骑行人实施惩戒措施。截至目前,市区已完成76条道路的勘测并设置了电子围栏,已惩戒11万余人次,共享单车定点还车率从78%提升到93%。

  此外,相关部门还积极鼓励市民共同参与管理,如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开展“问题随手拍”“单车随手扶”等活动,采用积分兑换奖品等多种形式,引导市民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建设,自觉规范个人行为。截至目前,参与“单车随手扶”活动计10828人次。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温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三年多催生文明新风尚

  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

  记者: 庄越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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