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更多人才来温州创未来 温州将全面取消县市落户门槛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编辑:鲍苗苗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8日

  来温州,创未来。为优化人才生态强化人才引进,近日,温州市公安局正式发布《温州市户口迁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放宽温州市区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县市落户门槛。据悉,《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图源:温州都市报

  落户年限缩短至半年 

  新增投资纳税落户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才集聚。《规定》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门槛,居住落户年限从2年缩短为6个月。对于在温州就业的人员,在市区工作只要满6个月并缴纳社保就可以落户,县市区域则直接取消了工作年限要求,只要有就业单位即可落户。

  《规定》还新增投资纳税落户的条款,在温州投资创业即可落户。温州有着量大面广的民营经济主体,截至5月底,全市在册市场主体总量达122.79万户,其中企业总量38.18万户。《规定》结合温州实际,取消了就业落户人员持有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从而削平门槛吸引更多务工人员落户。

  35岁中级工可先落户后就业

  出租房也可直接落户

  为吸引更多人才落户温州,《规定》持续放宽人才落户条件,35周岁以下中级工职业资格人员可先落户后择业,与高层次人才和大专学历等人员享受同等落户优惠条件。同时放宽了职能部门引入紧缺型岗位人员的审核条件,人才办、宣传、科技、体育等部门认定的特殊紧缺人才,也可在温州直接办理落户。

  此外,对于符合居住落户条件的人员,如租住的出租房已经办理备案登记并由房东同意,也可以直接在租赁房屋内落户。

  设立人才集体户  

  引入落户年限同城化互认机制

  为体现对人才类人员的照顾,温州市本级、各县(市、区)设立人才集体户,为各类人才落户提供快速便捷服务。对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随迁的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经单位同意后可以落户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集体户。  

  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按需向企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设立企业单位集体户,供本单位符合落户条件员工登记户口。

  此外,《规定》引入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互认机制,在省内任意地区的居住和就业年限,在温州申请居住证或者申报落户时可纳入当地累计认可。

  近年来,温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首位战略,以更大力度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持续推进“百万人才聚温州”。早在今年新春第一会上,温州就向天下英才发出“来温州创未来”的英雄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