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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代表梁晓丽:让群众成为社会治理参与者受益者

浙江新闻客户端 2022-10-20 18:48:00

   

  人物名片:

  梁晓丽 党的二十大代表、新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最有共鸣的一句话:“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看到报告中的这句话,我感触很深。在“枫桥经验”起源地绍兴,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理念早已深植基层。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27年、窗口服务21年的公安民警,我更是切身体会到绍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并创造性地将其运用于平安法治建设,在共建共治共享上收获的善治之果。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让人人成为参与者受益者,归根结底是为了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我将继续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带领团队积极投身数字化改革和“公安大脑”服务跑道建设,不断创新优化举措,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公安力量。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王嘉叶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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