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这些新规、消息将影响你的生活
温州网讯 12月起,一批新规、消息来了,看看哪些将影响你的生活。
温州
12月起,温州加大力度发展这项基础设施
日前,温州发布《温州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该政策共分七部分29条,聚焦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着力打造形成布局合理、智慧互联、便捷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该政策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除已明确限定期限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2月起,分娩镇痛纳入温州医保
根据省委、省政府“浙有善育”工作部署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椎管内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规定,2022年12月1日起,温州医保对现行椎管内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调整完善,将分娩镇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2月起,市区公交支持“数字人民币”扫码乘车
12月1日起,BRT一号线支持“数字人民币”扫码乘车。下步,市区单票制线路将陆续支持“数字人民币”扫码乘车。
浙江
严厉查处这类行为!浙江出台意见,12月12日起实施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于近日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自12月12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浙江严格管控一般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严厉查处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等。
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该如何建如何管?浙江4部门出台新办法
日前,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自2022年12月10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与2020年出台的《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相比,明确了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托班的配建规模和标准,规定“要兼顾2—3岁的托班需求”;强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办园方式,配套幼儿园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后办成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加强了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安全要求等,规定“适当预留人员畅行和车辆停放的空间”……
全国
12月1日起,这些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可享增值税优惠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其中包括51个抗癌药品制剂和原料药、20个罕见病药品制剂和原料药(具体药品清单点击“详细阅读”查看)。自2022年12月1日起,清单中的药品,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
药品网售新规12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42条,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并依法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二是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三是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四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此外,《办法》还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依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商标代理监管新规将持续加强行业治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从源头上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制度,通过完善办理备案程序,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空占行业资源的代理机构予以清理,推动形成行业良性发展格局。同时,为便利代理机构办理备案,规定对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商标代理机构重复提供。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12月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公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则》指出,对检查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的企业,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必要时可以组织现场复查。对检查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经营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控制产品风险。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整改报告。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企业进行现场复查,确认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其生产、经营。
12月1日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和《药品出口销售证明》正式启用电子证明
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签发的《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和《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启用电子证明。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结合我国药品出口工作实践和世卫组织相关最新指南,启用《药品出口销售证明》新模板。
12月15日起,中小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将划分为6级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试行),将中小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划分为6级,规定了测试的内容、范围、试卷构成和评分标准等,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五年级及以上学生普通话水平的测评或评估监测。该规范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试行。
来源:温州发布
原标题:12月起,这些新规、消息将影响你的生活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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