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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春晴热少雨 温州市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

温州网 2023-03-13 09:53:00

  温州网讯 为切实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日前,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自2023年3月2日至4月15日为禁火期,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以内所有林区为禁火区域。禁火期、禁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每年10月到次年4月底是温州的森林防火期。我市森林面积73万多公顷,森林覆盖率62.01%,8个林区县里有7个高火险区县,分别为永嘉、瑞安、乐清、平阳、苍南、文成、泰顺。今春温州持续晴热少雨,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逐渐严峻。3月以来,全市共发生山火19起,涉及8个县(市、区),其中森林火情11起,非林地火情8起,森林火情中有8起因农事用火引起。

  如何降低野火带来的风险?一切努力都不如防患于“未燃”。近日,市资规局森林防火处启动了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实战化大练兵活动,组织护林员开展“敲门行动”,对重点人群开展一对一的宣传教育,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截至3月6日,全市共排查山林火情隐患176处(其中其中林缘边农事用火139处、烧纸钱烧香9处、焚烧垃圾7处、宣传不到位5处、吸烟11处、野外烧烤2处、电线老化1处、垃圾堆放2处),均已全部整改。

  市资规局森林防火处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执行禁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规定,特别是清明节快到了,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在野外违规用火。否则,将面临罚款或拘留。《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春季森林火情多发,注意防患于“未燃”

  今春晴热少雨,市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

  记者 陈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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