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如人民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体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等。
(二)展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如蓝天、绿水、青山、美景等,展示近年来温州生态文明建设举措和成效。
(三)展现“五水共治”工作开展及成效:
如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工作。
(四)展现生物多样性魅力:
如温州地区野生植物生长态势、动物繁衍、鸟类栖息、昆虫活动等,或者是森林公园风光、森林资源保护、湖泊湿地等,展示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
(五)展现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情况:
如绿色发展方式、绿色生活方式转变、无废城市建设、美丽温州体验地等。
1.内容:紧扣活动主题,展现温州优美的自然风景、和谐的生态环境等,体现生态环保工作成效的作品。拍摄地必须为温州。
2.形式:作品须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单幅作品像素不得小于800K,组图的作品每幅均需标记顺序代码,如-1,-2,-3等,需填写参赛报名表,注明作品名称、简要说明、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将参赛表与对应的参赛作品放入同一文件夹(以“姓名+作品标题”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924513707@qq.com。邮件主题注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姓名+作品标题”。联系人 鲍苗苗,电话:0577——56686643。
备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属于偶然所得,应全额依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奖金颁发将扣除相应税费。
1.作品不得包含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社会风气的内容,作者自行解决肖像权等法律问题,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2.参赛作品需未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作品保证原创、真实,严禁剽窃、抄袭。参赛者应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由此导致的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3.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主办方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播、画册展示等。不另付稿费。作者享有署名权。
4.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赛者一旦投稿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