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办公用房对外出租时,将按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价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收益统一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而增加财政收入,遏制“人情租”、“权力租”等行为。
张毅/漫画
温州网讯 继推出公车、公务接待、公费出国“三公”改革后,“第四公”改革在温州迈出脚步动身了。
这项改革要怎么改,记者昨天从市机关事务局获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公布,为改革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操作方案。
改什么>>
四类公家房产
“第四公”改革几乎把所有公家房产的“门钥匙”管起来。
从暂行办法上看,这项改革改的是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包括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依法占有和使用的属于国有资产的房屋及相应土地。
也就是说,不仅是这些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其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等公共服务用房,配电室、水箱间等设备用房,以及食堂、汽车库、物业用房、卫生间等附属用房也都属于被改范畴。
怎么管>>
统一集中管理
为了避免一些政府大楼将剩余空间用作“自留地”出租或转让,暂行办法要求把涉改单位办公用房的产权全部收起来,登记到市政府授权的资产管理公司名下,由市机关事务局负责统一集中管理。
市机关事务局将定期检查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数量状况、质量状况和使用状况,并建立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档案资料,给涉改单位的房产“家底”列个“明白账”。
哪家单位能用多大的办公用房面积,由市机关事务局根据该单位的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照办公用房配备标准核定,统筹调配,有偿使用,多用多交钱。
如何用>>
全面盘活资产
统筹调配后,富余的办公用房面积怎么处理,如何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如何把“死资产”变成“活资本”?
据介绍,办公用房对外出租时,将按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价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收益统一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而增加财政收入,遏制“人情租”、“权力租”等行为。
紧随暂行办法的实施,市政府授权组建的资产管理公司也将正式面世。这家公司负责统一运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通过重组、置换,把办公用房资产转化成经营性资产推向资本市场,加快闲置资产变现。不仅如此,这些资产还将发挥“乘数效应”,变成政府上项目的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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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公改革 第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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