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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在重点项目中发生严重“超工期、超概算”的;在“一月一督查”中造成严重“落实事故”,连续两次电视公开承诺不能兑现的……在文成县,领导干部凡出现上述不适宜现职工作中的一种情况,将按日前出台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试行)》规定,视情况予以轮岗交流、重点工程锻炼、离岗培训、待岗、降职、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进行调整。
在《暂行办法》出台之前,文成县的干部调整工作就在悄然进行。此前如原某乡人大副主席陈某,参与社会赌博,在干部群众中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免职。2012年3月,某局副局长赵某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所负责的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被改任非领导职务。近两年来,文成县共调整不适任干部10名,调离重要岗位(适岗交流)5人,降级使用2人,“改非”1人、免职2人。
此次《暂行办法》,从刚性、柔性两个方面明确了不适任干部的认定标准。刚性标准分4类、9种情形,涉及其中某种类型的,将自动启动不适任调整动议。这些情形包括考绩末位、年度考核不称职、群众不信任、工作被问责追责等。如连续两年市、县考绩为基本合格单位或连续两年个人考绩被“末位排名”的领导干部;在领导干部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超过五分之一等情况。柔性标准则包括政治思想素质、能力水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和德行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将视情启动不适任调整动议。
对于发现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该县将视情况分类实施调整。政治上不成熟的干部,安排待岗参加学习培训;专业特长不对口、组织领导能力弱、履职情况不理想的干部,安排适岗交流或重点工程锻炼;担当精神不强,工作有畏难情绪的干部,从领导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民主作风差,闹不团结的干部,降为下一级职务;个人品德较差、影响本人执行公务的干部,免去领导职务。被调整的干部,在决定做出后15日内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并从次月起按新岗位确定和执行相应待遇。
据统计,自《暂行办法》实行后,文成县10个乡镇已全部实现“全员绩效考核、全员竞争上岗、全员住夜进社入格”三个100%,纳入绩效考核体系1138人,按考核方案拟年度“末位排名”39人。 (记者 杨世朋 报道组 钟建芬 雷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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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干部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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