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改造应基于文化自觉和传承的谦逊与尊重

2013年05月13日 09:59:29来源:经济日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

  在对历史文化景区的开发改造中,适度规划商业项目无可厚非。但若主次不分甚至本末倒置,则不仅事与愿违,还将招致后人诟病

  日前,笔者在游览全国闻名的西安大雁塔时惊讶地发现,就在大雁塔“腰旁”、玄奘大师当年皓首穷经的大慈恩寺墙根,一座钢筋铁骨、架空10多米的观光轻轨傲然横空。据说,几分钟一趟的“空中小火车”项目将进入试运行阶段。就在距离这个生硬“楔入”的商业旅游项目咫尺之遥,一幅横跨大路东西的“文化产业示范区”标牌赫然在目。

  在城市环境学和建筑学中,都有一个专业词汇叫做尺度空间,讲的是建筑与环境、新建筑与主体建筑或建筑群的比例关系;间距、风格、立面材质与体量大小均是题中要义,但最根本的还是诉求一种基于文化自觉与文化传承的尊重与谦逊。为此,2008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文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确要求,包括大雁塔在内的诸多文物保护区域,“其改造建设应以开辟绿地、广场为主,建筑物的体量、造型、风格和色彩应与文物古迹相协调”。

  近年来,由于过度商业化而破坏人文历史生态环境格局的败笔,屡屡见诸媒体。细想来,焦点和矛盾大多发生在由“景点”到“景区”的新旧关系演变中。按照1956年诞生的《威尼斯宪章》原则精神,环境范畴下的“景区”本应是以往孤立“景点”保护的升级版,是一种尊重文化生态的保护措施。实践中,由于景区建设投入巨大、投资主体多元和相关配套服务功能的需要,适度规划商业项目无可厚非。但若主次不分、喧宾夺主或本末倒置,演绎所谓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则不仅事与愿违,还将招致后人的诟病。

  那么,文化景区的商业尺度究竟在哪里?

  笔者以为,首先在态度,即基于文化自觉和文化传承的谦逊与尊重。当然,对历史文化的尊重并不意味着故步自封。但创新尤其是在文化遗产面前的创新必须保持责任理性。无数的事实证明,文化在商业冲动面前往往是脆弱的。

  其次在制度。城市因商业而兴,但城市却因文化传承更精彩、更有生命。对于一座历史文化名城而言,能否约束商业冲动、呵护文化传承,是检验这座城市价值观、文明观和管理水平的“温度计”。应该说,近年来促进文化大繁荣、创新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各地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取向。各类保护文化传承的法规日益健全,但为什么还会发生上述“火车绕着雁塔跑”的现象?笔者查阅有关规定,了解到重点保护单位附近的项目建设不仅要报批立项,而且应经过文保专家论证。但这些制度法规大多属于“景点时代”的定性保护,更多强调的是保护文物遗迹本身。而当文物景点已升级为景区时,则缺乏相应的要求。

  据了解,西安“空中小火车”项目在规划审批时曾受到很多文保专家反对,但效果甚微。看来,比制度更重要的是执行制度的力度,最根本的还是我们在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之间的态度。

N来源:经济日报|作者: |编辑: 温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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