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交“扎针男”寻衅滋事判刑一年

2013年06月21日 10:25:17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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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昨天下午,鹿城区法院认定“公交车扎针事件”当事人徐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年。

  徐某,湖北籍男子,今年24岁,初中文化,性格内向。

  昨天,徐某没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庭审中,他回答法官和公诉人问话时声音很轻,有时还含糊不清。其间,他时不时低下头,拨弄着手指。

  徐某说,他来温州有六七年时间,平时不怎么上网,也没有其他兴趣爱好,只是偶尔玩一下手机里面的游戏和看武侠小说,来打发时间。

  因为是家中长子,两个妹妹都已结婚,徐某说,父母一直催他快点把终身大事给办了。案发前,他在市区新城做水电散工,“工作中几乎看不到女的,更别说有好的对象了。”

  对于为何在公交车上用针扎女乘客,徐某交代,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希望女孩子回头看他,和他交谈,说不定两人就会来电,最后一见钟情。

  徐某说,他瞄上客流量较多的26路公交车,带上母亲补衣服的缝衣针,挑选年龄相当、身材不错的年轻女性下手。“我都是从背后扎针,但是被扎的大多数女子,我根本没来得及看清她们的脸部。”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徐某以引起女性注意为由,6次在市区26路公交车上,用随身携带的缝衣针扎刺多名女性臀部等处。其中两次是傍晚5时多,其余4次均在晚上7时至8时。

  “公交车扎针事件”发生后,很多人传言徐某作案的缝衣针带有病毒,事情越传越引起恐慌。徐某被警方抓获后交代,他用来扎别人的针是普通的缝衣针,是母亲平时补衣服用的。警方在侦查阶段排除了缝衣针带有病毒的嫌疑。

  根据温州康宁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徐某在案发期间精神正常,具备完全责任能力。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徐某父亲在公安侦查阶段的谈话笔录。徐某父亲说,他和妻子是两年前来温的,和儿子一起住在出租房。儿子精神很正常,只是不太和家里人说话。他和妻子希望儿子早点结婚,但他们不知道儿子拿针扎人的事情。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连续实施多次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归案后他能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N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记者 黄云峰 通讯员 鹿轩 |编辑: 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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