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法律法规实施今起实施 给生活工作带来啥变化?

2013年07月01日 16:34:53来源:重庆晚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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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一批新法律法规实施,看看给生活工作带来啥变化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经常回家看父母就违法

  常回家看看

  网友:假期也要跟上

  “常回家看看”不仅是一句歌词,更是一种法律责任。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施,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将农历九月九日定为老年节。此外,新法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

  “常回家看看”正式写进了法律,如果不常回家看老人,就属违法了。市老龄委维权处负责人吴长文说,我市已在各个街道、社区,开展新法宣传活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常回家看看”没有具体标准

  “我家在外地,两年没回家算不算违法?”

  新法实施,也面对具体问题。比如:“常回家看看”标准是怎么样的。昨天,重庆晚报记者在新法中看到,整个条文未规定具体的操作细则。不少市民认为“常回家看看”虽写进法律,但执行起来有点难。

  上班族:两年没回家,估计违法了

  “常回家看看,回家几次算合适呢?多久没回算违法?一周一次,一个月一次,还是一年一次?子女不在重庆、甚至在国外的咋办?”昨天,沙坪坝金沙港湾小区居民张俊提出疑问,每个人对“经常”这个词的理解不一样,有人认为每周回去看看父母算经常,有人一个月看一次也认为是常常。

  “我两年没有回过家了。”昨日,在渝北黄泥塝一装饰公司上班的吴亮说,他老家在甘肃,6年前来重庆。“大学时寒暑假都回,工作了反而很少回家。”吴亮坦言,春节单位只放三天假,回家一是车票难买,二是时间太紧张。“常回家看看是很人性化,我也想回家,可是像我这样在外地上班的,基本上都是几年回一次,估计都算违法了。”

  专家说:实在很忙,可以打个电话

  到底多久才算常常,市老龄委维权处负责人吴长文介绍,“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从法律的层面来倡导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常常的标准很难统一,更多的还是需要儿女们的自省,实在很忙,打个电话也是应该的。”

  “如果父母和子女都在同一个城市,每周两次都很正常,如果子女在外地,回家看父母频率太高也不现实。”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继才建议,子女或者父母在外地的家庭,子女一年回来看两三次算是合理的。“最少也是一年一次。老人每天都在想着儿女,盼着儿女回家,一年三四次也不算多。”

  “这也要看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确实面临着假期保障等实际问题。不过,如果子女有条件就是不回家看老人,父母也可以去告子女。”陈继才说。

  一年能有几次回家机会和时间?

  网友“2家”:就算是有这样的法律,但是大多数老人还是体谅孩子在外打工的不易,有多少父母会把孩子告上法庭呢?

  网友“云中鹤”: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支持这项法律的实施,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子女,我们再忙再奔波,也该常回家看看,常给父母捎去一个问候的电话。

  网友“中杰”:实行的前提是企业制度要进步,企业的工作忙得要死,想回家也没办法啊。

  网友“雨飞阳19856”:可又该用什么法律来保证我一年能有几次回家的机会和时间呢?假期跟得上吗?春运车票好买吗?

  女儿外地上大学毕业专门回重庆

  高考填志愿时,很多考生都希望离父母远点。今年26岁的张兰也不例外,8年前从重庆考到哈尔滨一所大学,只为看冰雪。

  “每次选择,父母很尊重我,无论填志愿,还是就业,他们都让我自己决定。”张兰说,毕业那年本可在当地银行上班,但家里传来噩耗:外婆因病去世。“我连夜定机票赶回重庆,外婆走了,妈妈也憔悴了不少。我离开他们,或许自己不觉得有什么,可是父母老了咋办?跟我去另外的城市,他们不习惯。”随后,张兰选择回到重庆。“我觉得,趁自己一切还没有稳定的时候回到家乡是最好的,也算给父母精神上一种安全感。”(记者周小平实习生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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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来源:重庆晚报|作者: |编辑: 温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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